在现今社会,如果有人谋财害命触犯法律,自然有警察局正义的警察会逮捕他,但是警察局是近代才有的部门,在古代的封建王朝中可没有这一部门,那么在古代,具有类似功能的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在古装电视剧中经常听说的衙门,衙役当时应该分四个班次,即皂、捕、快、壮,后来把捕手和快手合称叫为捕快。
《国语·鲁语》说:“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大禹在和各个部落首领开会讨论治水的问题时,一个首领迟到了,大禹就下令杀了他。大禹是下令的人,斩杀这位首领不是大禹亲自动手的,可以推断出就是解决这些事情是有专职人员的,应该就是最原始的捕快了,这就是捕快有记载出现的最早时间。
其实,咱们当今社会的刑警队长,放到古代,就是捕头啦。但是,捕头并不是官。我们现在习惯把“官吏”放在一起说,其实在古代,“官”和“吏”是分开的。“官”指的是官员。要想当上“官”,就必须参加科举考试,在科举制度出现之前,也要通过相应的专门的渠道。但是在县衙之中,也只有这县令、县丞和县尉是属于官的范围,捕头最多也只能算个吏。
“后世流品,莫贱於吏,至今日而等诸隶仆。”一般百姓可以参加的考试,胥吏不允许参加。他们基本没有官方地位,也没有固定的收入,但是却熟悉法律条文,文书格式,具有办事能力。胥吏是古代官僚体系终的基层人员,胥吏大多出身自贫穷而清白的家庭,地位甚低,甚或毫无地位。所以所谓的捕头,在古代也只是一个普通衙役而不是官员,没有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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