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历史百科小编给大家带来李从敏的故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李从敏,字叔达,五代十国时期沙陀部人,后唐明宗李嗣源之侄。
生于唐昭宗光化元年(公元898年),多智谋,精通骑射,早年追随后唐庄宗李存勖攻灭后梁,因功升任捧圣都将、成德军马步军都指挥使。
后唐明宗李嗣源即位后,李从敏随之入洛阳城,任职皇城使,曾参与平定义武节度使王都的叛乱,先后镇守成德、昭义、河阳、宋州,受封泾王。
后唐灭亡后,历仕后晋、后汉两朝,任职西京留守,受封秦国公。
广顺元年(951年),李从敏病逝,时年五十四岁。
李从敏生性贪婪,任职镇州(河北正定)节度使的时候,贪赃枉法,杀戮无辜百姓。
《北梦琐言》记载:镇州有个叫刘方遇士人,家里很富有,家财达到数十万。
刘方遇的妻子田氏早亡,田氏的妹妹是个尼姑,常常到姐夫家做客,一来二去,刘方遇看中了小姨子,就让小姨子蓄发,后来迎娶为继室夫人。
田氏的弟弟田令遵善于经商,刘方遇就把积蓄的钱财交给小舅子田令遵,让他去做生意。
没过多久,刘方遇病逝,当时两个女儿都出嫁了,儿子年幼,还不能自立门户。
刘方遇的继室田氏就和丈夫的两个女儿等“举族合谋”,因为家里生意一直由田令遵打理,于是商议让田令遵改姓刘氏,过继给刘家做嗣子。
一家人找来中间人安美,让他写契约文书“券书”做字据,并主持签约仪式。
田令遵改姓刘氏,披麻戴孝,为刘方遇守丧。
当初家族约定:田令遵每个月要给姐夫的两个女儿“供财三万”。
刘家两个女儿后来贪得无厌,她们的丈夫石某、李某撺掇妻子去官府告状,诬陷田令遵冒姓刘氏,非法侵占父亲刘方遇的家产,田令遵因此被关进监狱。
刘方遇两个女儿以“数千缗”钱,贿赂丈夫石某、李某的家人亲戚,委托一个僧人贿赂府帅判官、行军司马,随使都押衙等主要官吏。
府帅官吏就罗织罪名,说刘方遇妻子田氏、内弟田令遵伙同中间人安美伪造契约,联合侵吞刘家的财产,不久,将三人全部斩首弃市。
当时,镇州百姓都知道这是个冤案,镇州节度使李从敏接受了巨额贿赂,担心事情败露,就打发妻子入朝,找内弟帮助弥补漏洞,同时向王贵妃行贿。
侍御史赵都非常气愤,就如实向皇帝奏报,后唐明宗李嗣源大为震怒,亲自来到镇州,委派副节度使符蒙展开调查。
符蒙经过审讯,将李从敏亲信官吏高知柔、判官行军司马、行贿的僧人、刘方遇两个女儿全部“弃市”处死。
由于中宫王贵妃吹枕边风,后唐明宗李嗣源放过了首恶李从敏,只是判处免职,罚一个月的薪俸。
朝野为之震惊,人们议论纷纷:李从敏制造冤案,草菅人命,破坏法度,人神共愤。
昭雪冤案本该是大快人心之事,而重新审理之后,主犯李从敏却依然逍遥法外,完全丧失了法律的尊严,足可见后唐统治者的昏庸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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