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32开竖样式的户口簿,封面上印着“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这是一份普通的1953年版北京户口簿。翻开来赫然可见主人的姓名:爱新觉罗·溥仪。
北京警察博物馆里,珍藏着一份国家一级文物——末代皇帝的户口登记簿。
溥仪户口为第二代户口簿
户主为其五妹
北京警察博物馆2001年建馆之初,这个珍贵的户口簿就来到了这里。
据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共发放了5代户口簿,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户口簿属于第二代,这种户口簿首发于1953年。北京警察博物馆内,展出了一份“关于溥仪特赦申报户口情况”的材料,上面标有“绝密”字样,这是民警吴静深1988年3月28日回忆的,其中详尽描述了溥仪上户口的情况。
1959年,溥仪结束了10年的监狱生活,特赦回京,住在五妹“五格格”金韫馨的家里。第二天,他就在五妹的催促下,到北京市民政局报到,民政局的同志说:“你应该先给自己报上北京市的户口,这样就好安排工作了。”
第三天,溥仪准备到当地派出所报户口,可是从小长在宫里,他根本找不到派出所的位置,就在五妹夫万嘉熙的陪同下,来到了西城公安分局厂桥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
上午9点多钟,溥仪和五妹夫万嘉熙进了麻状元胡同4号(现群力胡同11号)派出所的小院,找到了吴静深办公的户籍办公室。
溥仪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通知书”。吴静深看完了,他端详那个年岁大一些的人问:“您是?”
“我是爱新觉罗·溥仪,他是我五妹夫万嘉熙。” 溥仪从凳子上站起来回答。万嘉熙马上把手里的户口本递给了吴静深。
吴静深按照万嘉熙递上的户口本地址,拿出了户口底簿,翻到“西城区前井胡同6号”其五妹金韫馨户内页,开始给溥仪上户口。他先照着特赦令,把“爱新觉罗·溥仪”一笔一划地登记在底簿上。
警官代填户口簿
过于特别竟写错了两处
当时,第二代户口簿底簿上,每个居民的填写内容共29项。吴静深边询问边给溥仪填写了与户主关系、姓名、性别等17项,这是必填项目。
按照规定,有些内容要由民警来填写。因此,吴静深一项一项地询问、填写,溥仪一项一项地答。当问到职业时,溥仪忙回答:“我刚特赦回来,政府还没安排。”于是吴静深在“职业”一栏里填写上“无叶”二字。
“婚姻状况。”吴静深继续问。话一出口,吴静深顿觉有点儿不妥,溥仪也是一时语塞,愣了一会儿说:“我……现在是一个人。”溥仪说。“是死了还是离了?” 吴静深问。“离了。”溥仪的声音小得很。
于是吴静深便在婚姻一栏内填上了“离婚”二字。
当年只有26岁的吴静深已经有7年的警龄。也许是这份户口过于特别,吴静深在为溥仪填写户口簿时,区区百余字的自然状况,竟写错了两处。一处是溥仪文化程度一栏,私塾的“塾”字错写成“书”;职业栏里无业的“业”字错写成“叶”。
登记完后,吴静深把办好的户口本双手递给了溥仪。溥仪接过来,深深地给吴静深鞠了个躬。然后和万嘉熙一起走出户籍办公室。
溥仪上了户口不久,在政府的安排下,来到中国科学院下属的北京植物园。第二年3月1日,又被安排到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室工作。
1960年,根据中央紧缩城市人口的方针,北京市决定严格户口管理,控制入户。同时,在城八区和昌平县改革户口登记制度,换发新一代居民户口簿。与前一版不同的是,此次户口登记改为一人一张的人口登记卡。1960年8月12日,本市公安部门又为溥仪办了人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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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六弟陪同拍照
补拍照片成为珍贵文物
警察博物馆展出的照片里,是溥仪的六弟溥俭陪同溥仪一起去上户口。
实际上,这张照片是事后补拍的。
吴静深把溥仪的特赦令等材料存档备案,同时向派出所领导汇报,派出所又把情况报到了局里。
中国1954年宪法对大赦和特赦都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只实行过特赦,没有实行过大赦。溥仪是新中国第一次特赦对象。对于特赦罪犯,政府有管理监督的责任。
特赦罪犯的身份,加上过去又是皇上,溥仪上户口的事马上引起了公安部的注意,公安部立即派了一名宣传干部到厂桥派出所,说是要补拍一张照片,这才为后人留下了一张具有特别意义的照片。吴静深赶快去通知溥仪:“对不起了您哪,请您和万先生再到派出所去一趟。”
溥仪自是前往,不过,五妹夫万嘉熙那天有事没能再陪溥仪去。吴静深灵机一动,“换一个别的亲戚也行。”于是,警察博物馆里珍藏的那张珍贵历史照片上,本应是万嘉熙的位置上,换上了溥仪的六弟溥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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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换发“5代”
1949年版:老式竖排A4纸大小
第一代户口簿印刷和装订都很简陋,封皮和内芯用纸粗糙,近似于早些年商家用来包装茶叶糕点的草纸,开本大小与A4纸相当,为老式竖排右侧装订,封面上部印有“北京市市民户口簿”字样,首页横排,从右向左分别列着户别、户主、经济状况等栏目。
1953年版:女子姓名不再写“××氏”
1953年版居民户口簿最显著的特征是:出生年月一律用公元计算;女子姓名要填写本名,不得写“××氏”。同时增加了“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组织”、“受过何种法律处分”及家庭出身、个人成分等。
1960年版:一人一张人口卡
1960年版户口簿改为一人一张的人口登记卡。这种“户口簿”为64开本横式样,卡片夹子为棕色纸版制作,在户口登记簿上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经济收入、政治面目等须由民警亲自填写。
1975年版:刘炳森题字“户口簿”
这一版户口簿的规格大小、样式及内芯人口卡与1960年版相同,只是户口夹子由棕色改为绛紫色,字为金黄色,“户口簿”3个隶体字请书法家刘炳森书写。
1998年版:淡蓝色防伪纸印制
新版的居民户口簿上面有烫金国徽图案和“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字样。其内芯有注意事项页、户记录页及7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均采用淡蓝色防伪纸印制,户口登记方式也由原来的16项增加到2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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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门牌的奥秘
在北京警察博物馆内,收藏着一张清朝末年山东平度州的门牌。与我们理解的门牌作用在于指路、定位不同,清朝末年的门牌,却起到了户口登记的作用。
这张门牌颁发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为宣纸印制格式,毛笔填写,宽31厘米、高26厘米,有残缺。上面的文字如下“平度州正堂杨……如有迁徙生死事故随时知会牌头庄长于册内添……时更换悬挂门首毋得损失……”,接着标明具体地址和户籍情况以及“种地十二亩”等,甚至还写明了左邻右舍的姓名。最后的落款是官印。
这一清末门牌反映了当时保甲制的情况。这张门牌上,标明这一家归属为“第十甲第五牌”,标明庄长、乡约和地保的姓名,甚至连邻居的名字也要写上,是将保甲制发挥到了极致。
中国最早的保甲制可追溯到秦,商鞅变法起实行什伍连坐法,即将五家或十家结为一体,使之互相监督,若发现有不轨的人和事情,必须及时报告官府或者自行制止,否则一律同罪连坐。至宋代,这一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发展为保甲制,其发明者是王安石。宋神宗熙宁三年,王安石推行保甲法,每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分别设立保长、大保长和都保长。一户居民有两个男丁以上,要抽取一人当保丁,保丁每夜轮流值勤,主要负责境界盗贼。同时,保内“强盗、杀人、放火、强奸等知而不告者”,依法予以制裁。这种制度为后代历朝模仿,元、明的里甲制度以及清代的保甲制度,基本上都是宋代保甲制度的翻版。
此外,门牌上将男子分为“大丁、小丁”,将女子分为“大口、小口”,同时登记种地的亩树。这些,都是赋税、服役的依据。而“丁”这一概念起源于唐朝,自唐代起,历朝历代都将人口按黄、小、中、丁、老来进行年龄划分,这被称为“中丁制”。古代徭役制度规定,进入中、丁年龄段的人口,就成为国家赋税徭役的承担者。清朝划分“丁”的标准是:15岁至59岁为成年丁,服役;60岁以上为老年,免役。
这一张门牌,与清朝末年的基层政权建设、治安管理以及赋税、徭役、兵役等相关,可算是当时社会制度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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