嫪毐之乱爆发时,昌平君和昌文君与吕不韦一道接受秦王下达的“攻毐令”,领兵镇压叛乱。这件事情,《史记·秦始皇本纪》是这样记载的:秦王知道了嫪毐发动叛乱的消息后,“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毐”。
这道命令,是秦王命令的略写,接受“攻毐令”的三位大臣,第一位是相国,就是吕不韦,第二位是昌平君,第三位是昌文君。昌平君和昌文君都是封号,他们在接受王命时,究竟担当什么官职,史书里没有记载。昌平君是秦始皇的表叔,辅政大臣之一,他在接受秦王诏令时排名第二,地位仅次于相国吕不韦。以秦国的官职而论,大臣中地位仅次于丞相的人,应当是副丞相的御史大夫。所以,从地位的排名上来考虑的话,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合理的推想,嫪毐之乱爆发时,昌平君的官职,有可能是御史大夫。
我们的这个推想,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是可以得到间接的旁证和支持。这个间接的旁证和支持,就是历史学界研究秦国行政文书得到的大量成就。
根据中日两国学者的研究,秦汉帝国的法律制度,非常严密而完整。诏令的下达,自有制度化的程序,最高政令的发布以各种诏书的形式下达。诏书的发令方,是王或者皇帝,诏书的接受方,第一位是丞相,其次是相当于副丞相的御史大夫。
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当年,曾经下达了著名的“议帝号诏”,下达诏书命令大臣们讨论秦王的名号,最终确立了“皇帝”的称号。这道诏令的下达,就是经由丞相和御史大夫的程序的。《史记·秦始皇本纪》是这样记载的,秦始皇二十六年:
秦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王曰:“……号曰皇帝。他如议。”
这段文字,是秦王诏令的下达和臣下回答的摘录。大意是说,秦统一天下以后,秦王诏令丞相、御史大夫:“……寡人以渺小的身躯兴兵,有赖于祖宗的神灵,六国国王都俯首伏罪,天下大定。现在如果不变更称号,则不能彰显成功,流传后世。希望议定帝号。”经过慎重议论以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代表群臣回复秦王,建议采用“泰皇”的称号,最后由嬴政改定为“皇帝”。
秦王的诏书,下达的对象是“丞相”和“御史”。当时的丞相有两位,是隗状和王绾,具体是哪一位呢?由回答来看,直接受令接诏的正是王绾。御史,是御史大夫的略写,当时的御史大夫是冯劫(后来出任丞相),他也是受令接诏的大臣。诏令由王下达丞相、御史大夫的程序,井然有序,清楚明了。
这种程序,不但有文献证明,也得到出土文物的印证,通行于秦汉时代。比如在《汉书》和出土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制诏相国(丞相)、御史(大夫)”,就是诏令下达中常常见到的形式。以此推论,嫪毐之乱爆发时,秦王诏令的下达也应当走同样的程序。按照这个程序,排名在相国吕不韦后面接受诏令的大臣,有可能就是御史大夫。
通过以上的追踪调查,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昌平君的特殊身份,他一直居于秦国政坛的主流当中。他一方面是华阳太后的亲属,楚系外戚集团的重要人物,另一方面,他又是子异和嬴政的至亲,与子异和嬴政都有多年的交往,他不管是与华阳太后还是与嬴政父子,在政治利益上完全一致。从而,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昌平君在二十三岁时,伴随子异即位开始登上政坛。二十六岁时,因为嬴政幼年即位而跻身于被委以国政的大臣之列。三十四岁时,他身为辅政大臣,以御史大夫的官职受命领军平定叛乱,拥立嬴政顺利亲政,声望和实力都到达高峰。
昌平君从出生到三十四岁的情况清楚以后,我们的追踪调查,就可以回到本案的开头,回到疑案的破解上来了。本节是一桩追查“谁是丞相?”的人事案件,案件缘起于吕不韦免相以后秦国的丞相不知道是谁。
吕不韦免相,是在秦王政十年。嫪毐之乱平定以后,在追究责任的调查中,不韦与帝太后、嫪毐的特殊关系暴露,受牵连被罢免相国之职,贬斥出京。国家不可一日无相,新丞相的任命,当然是必须马上决定。这个时候,昌平君三十五岁,是先帝时代留下的辅政大臣,官职仅次于相国的御史大夫,他又是秦王的表叔,华阳太后的侄子,平定嫪毐之乱的第一功臣,由他来接任丞相,应当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昌平君出任丞相的事情,《史记索隐》为我们提供了直接的证据。《索隐》在《秦始皇本纪》中“攻毐令”条下说:
昌平君,楚之公子,立以为相,后徙于郢。
这条史料明确地告诉我们昌平君曾经被“立以为相”,就是出任秦国的丞相。至于昌平君是什么时候被立为丞相的,《索隐》没有交代。现在,我们根据上述调查的结果,大体可以合理地推定,昌平君出任秦国丞相,应当在秦王政十年,他接任被罢免的相国吕不韦,成为辅佐秦王嬴政的第二位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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