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符合本国国情的制度通常会将国家推往深渊,而反之,一个切合了本国国情的制度往往会将国家带向繁荣。这个道理用在金国的猛安谋克制度上最为合适——在这个制度下,金国迅速走向繁荣之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就是在猛安谋克制度的视角下金国是如何迅速崛起的。
猛安谋克制度推动了女真氏族由部落氏族向国家层面的进步。《金史》记载了大量的猛安谋克制度在防御外侮以及用武力统一各个分散部落方面取得的成就。
比如第81卷迪姑迭传就记载了迪姑迭的父亲手下就有一支谋克兵、第120卷的唐括德文传记载了唐括德文曾以谋克兵的形式跟随完颜阿骨打与辽军对抗。
由此来看,猛安谋克在当时已发展为常设军事组织。这种常设的猛安谋克军事组织在对外战争中,主要充当着掠夺土地、人民和财产的工具,其对想要吞并的部落的原则是交好的互相结亲,以和平的方式统一;交恶的就用兵攻伐,用武力的方式统一,这也反映出这个时期军事掠夺的特征。
同时把掠夺来的财产和人民作为战利品而赐给作战的军官和士兵。由于把战争的俘虏和财产赏赐给各氏族贵族和将士,这样便加速了奴隶主贵族的形成,使之成为奴隶和财产的新的占有者。
随着这种财产关系的变化,过去充当氏族战争的军事首领,便逐渐的由选举而变为世袭的奴隶主贵族,猛安谋克也就成为一种官号,并以授封的形式封给这些贵族,同时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领也就逐渐的与贵族议事会和民众大会等组织相对立,把最高的权力篡夺到了自己手中。
而此时的完颜阿骨打已经不像是各部落军事首领的样子,俨然似后来的最高统治者的国君了。可见猛安谋克在破坏旧氏族组织,促进新的社会组织的出现是有积极意义的。
因此阿骨打第二年在新旧势力的斗争中,为了提高和巩固军事首领的地位,进一步打击旧氏族势力,建立新的政治力量,便对猛安谋克组织本身进行了新的变革,把这种组织确立为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这样猛安谋克便由单纯军事组织发展为军事和行政组织,成为新贵族掌握的工具。
由此可见猛安谋克制度在女真族由氏族制向国家变革中所起的作用都是巨大的,除此之外,它也成为女真族对外战争掠夺的工具。
金政权建立之后,猛安谋克制度还推动了女真族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的演变。金熙宗海陵时期为适应本族发展和对中原汉人民加强统治的要求,在政治上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最重要一项即废除金初的中央勃极烈贵族会议制,而仿辽宋建立一套中央的集权组织。
与此同时,对金初保留的各种氏族制残余形态一并废除,加强皇权。金熙宗为了发挥猛安谋克制度对北方汉人民的统治和镇压北方人民起义的作用,把猛安谋克由黄河以北进而分布黄河以南各地。海陵时又曾将宗室都迁往了南方,以便削弱北方老奴隶主贵族的势力。
海陵时为削弱老贵族残余势力,把猛安谋克组织变成新贵族的支柱,更以剥夺和兼并的办法,将老贵族及其子孙的猛安谋克授给新的地主。
除此之外,选官的的方式也不再是之前的以功勋为基础,金熙宗为了能笼络汉族地主阶级士大夫分子,进一步推行太宗时曾实行了的科举制,并于皇统八年下令不论是金国人还是外国人,他都会看才能来授予官职。赋予投靠他们的汉族地主以经济政治特权。
同时还提倡尊孔养士,翻译解释儒家经典,这样金政权与北方地主阶级更进一步的勾结起来了。此外这时金与南宋的关系,金熙宗这一派集团也与主战派的宗翰和投降派的挞懒略有不同的。
由于女真族内部和南北形势的变化,为了集中力量与旧奴隶主贵族斗争,和镇压缓和北方汉人民的反抗,金熙宗等新贵族集团的政策是与南宋暂时议和,主战派的宗弼在这个时候亦是主和的。打击旧的奴隶主贵族,与汉人地主士人的联合,都促进了金政权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
猛安谋克既然由军事组织进而发展为地方行政组织,它必然是以社会生产的存在为前提的。金初女真族统治者对猛安谋克内的生产是很注意的,比如在战争中缴获的农具都会分发给猛安谋克用来生产。
此外,金太宗对徙边戍户组织生产也是很关心的,对那些戍边的猛安谋克除了衣食上的补给之外,还会额外给与耕牛以供生产。这种注意生产的措施,无非是在于加强猛安谋克在发展生产中的作用。
猛安谋克官的职权除了日常的训练士兵,加强军备以外,还有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组织和督察士兵的进行农业生产。猛安豁克村寨内的基本生产形式,是所稍“牛头”或“牛具”,其土地叫“牛头地”或“牛具地”,其税畔“牛头税”或“牛具税”。
这种牛具组织和赋税制度,在女真族中至少可以看出以下两点作用:
其一,猛安谋克村寨以这种牛具方式组织生产,对女其族奴隶制经济的发展是起积极作用的,与奴隶制的规济基础是相适应的。同时由于它保留了诸多氏族的遗迹,也便于奴隶主集团利用这种形式加强其较治的地位。
其二,牛具税的征收对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和供给猛安谋克军队的军需都起了相当的保证作用。同时把这种税收以公共的仓廪囤积起来,并做为赈济之用,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防止村寨内女真成员的分化和破产,以此保证村寨成员的生产和生存的能力,这样就可以稳定不断的由本族成员中征求兵力的基础。
猛安谋克之所以能在生产上起作用,主要是当时这种组织是与奴隶制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就猛安谋克甚至金太宗来说,他们都亲自生产,即所谓的“自种”,没有脱离生产。
当然,我们不能将君主从事农耕这种现象视为主流,只能看作女真部族旧的残余形态的表现,在阶级社会初期国君往往是利用这种情况来刺激平民的生产,其目的仍在于加强剥削。
但是也正由于这种氏族残余,却妨碍女真族奴隶制的充分发展,因而当奴隶制经济进一步发展时,女真族奴主集团中便出现新奴隶制贵族与旧贵族的矛盾与斗争,新奴隶制贵族掌握政权后,便实现许多新的改革,使奴隶制进一步的发展,与此同时,并孕育着新的封建关系的萌芽,甚至最后发展为封建制。
这一点在上文已经提及,这里就不多做赘述了。但值得一提的是,当女真族进入奴隶制时期,中原已经是相当发展着的封建经济,所以当女真族奴隶制的长河由北至南而漫及中原时,奴隶制与封建制两道长河在对流中,便产生了激烈的矛盾与斗争。
在这种矛盾斗争中,猛安谋克组织及其贵族,虽然在扩大巩固女真族的奴隶制发展方面起着作用,但这种扩大和巩固却是在牺牲汉人的封建生产的基础上实现的。换句话说,是在靠掠夺汉人的土地和破坏汉人的封建经济来发展自己的奴隶制的,它对黄河流域生产的摧残和影响是严重的。
金代女真人的编制是猛安谋克,前文就已提及,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以这样的编制可以较为清楚的了解国家的人口数量。
在金政权的奴隶制社会中,统治阶层,是由女真贵族、汉人及其他族的贵族官僚以一定的比例组成的,他们被划为猛安谋克户;被统治阶层则为平民以及奴隶,平民被划为正口,奴隶被划为奴隶口。
在金早期,奴隶口与正口的数量比大致为1:3,正口多是从原来的氏族社会的氏族成员转化而来的,他们在女真族建立政权后仍作为一个阶层存在。
随着国家实力的不断发展、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以及封建化进程的发展,统治者们逐渐放开了对奴隶口的压迫,直到金正宗解放奴隶后,人口的结构逐渐单一化——主要以封建地主与农民为主,其中农民在人口中占据主要地位。
金代户籍,同历朝一样,都是朝廷统治者所掌握,同时也是对地方官吏的考核、赈恤等的基本依据。金代的户籍,是国家课役的根基,户是由人和资产所组成的,国家征收人力和物力都必须以户为根基。
从户籍与物力钱征收看,物力钱即资产税,包括土地、奴婢、货币、田地、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在内。为征收物力钱,必须通过户口定户籍,依据人口、资产定户等。户等则成为物力征收的根基。
从户籍与课役的关系看,也是以户作为科差的根基,即括人户、物力多寡,分贫富、定版籍,如有缓急,则验籍科差。从户籍与土地的分配关系看,户之人口多寡、耕作条件的优劣,也成为土地分配的重要依据。
金代女真族实行的牛头地土地分配方法和计口授地以及对一般人民的验丁授地都是以户作为根基的,而其主要依据是户、人口、牛具或户之丁。
正因为如此,征收牛头税则以户作为单位,地税也是从户之土地中出。整理户籍是国家的重要任务之一。从户籍与签兵的关系看,签兵的对象是户户成丁。
金代签军则分“人丁军”与“家户军”两种。为实现这两种签军制度,因而便以人口多寡、富贵轻重定户籍,户丁多少是“人丁军”签征的根基,而户之富贵轻重是“家户军”签征的根基。
综土所述,户籍是金代征收赋役的根基,而确定户籍的内容一是人口,二是资产。通括户口、推排物力,以定户籍,主要是为保证国家赋役征收,但也起着均赋役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在籍人口多少是国家强衰的重要标志,户籍管理也就成为对官吏考核的依据之一。
参考文献
《续资治通鉴》
《宋史》
《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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