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初期,对养马非常重视,太祖朱元璋认为马是重要的战略物资,马匹的多少决定着国力的大小。所以从他开始,明朝就建立了一套官民联合养马的国策。
具体来说,就是官方设立御马监,苑马寺这些机构养马,以供内廷和边镇骑兵使用。民间则按照江南十一户养一马,江北五户养一马的标准,让北京和南京的太仆寺给老百姓分马种,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等于是让民间替朝廷养马,并供给中央京军使用。
应该说,这套体制的设想和最初起到的功效是好的,根据明末清初学者傅维麟推测,明朝马匹鼎盛时期,边镇军马约四十万匹,京师驻军则有马十六万匹,官督民牧马匹二十万匹,驿马匹万,总数约九十万匹。这一数字完全不亚于唐朝的鼎峰水准。
然而,任何政策都要与时俱进,否则就会事与愿违。由于自朱棣以后,明朝基本没有大规模的对外战争了,军事行动越来越少,对马匹的需求也减小,因而官方对马匹的重视程度也就越来越低。
而官府都对养马不重视了,其结果必然是灾难性的。
首先,各种既得利益者,比如藩王、地方士绅纷纷涌入,将原来官方牧场霸占,变为他们敛财的聚宝盆。养马不是养猪养鸡,是需要有大片草地进行放牧的。当牧场草场大量被大量侵占,改作耕地后,马自然也就没有生存的土壤了。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养马的开支太大,政府财力无法负担,自明宪宗时期开始,政府为了解决财政问题,便也默认了官方牧场改为耕地使用,这一默认无疑又加剧了草场牧场的流失。
朱见深
其二是“官倒”盛行,从中谋利。既然正经养马又无地又无钱,还必须应付上面检查,明朝的边军就开始琢磨起了邪门歪道。
这帮人先是偷摸从蒙古人手里走私马匹,蒙古马又便宜,质量又好,边军大捞一笔。后来边军发现这么倒买倒卖,利润被蒙古人分了,感觉亏大了,便偷摸着养私马,再卖给军队,从中牟利。
到最后,军队上下巴不得军马快点死,
“帅曰马不死,而吾所养之马何以售?裨曰马不死,而吾验马之钱何以来?军曰马不死,而吾与马户通同及阖族帮买之利何以得?是官与军无一人而不咒马之速死者”。
官牧废了,再看民牧。当时的民牧,也不怎么样。
首先,明朝的民牧制度极不合理。虽然朝廷对养马的民户有补贴政策,比如养马户如果每年能生育一匹小马驹,则可免去当年服官府差役之苦。明中期以后推出的免粮养马政策(每五十亩地领养公马一匹),更是可以免去国家公粮交纳。
但是民牧制度对老百姓很苛刻,百姓养马就像纳税一样,成为重要义务。比如,官府交给百姓一匹母马,第二年百姓必须交一匹小马。母马不死,百姓就得年年交幼崽。但谁能保证母马年年怀孕,且必须生产呢?这一规定极不合理,但官府不管那一套,百姓交不上,就得赔偿。又比如,官府把良马寄养在百姓家中,有了差池,要原价赔偿。但谁能保证马匹没个头疼脑热,生老病死呢?可官府不管那一套,马匹死了,老百姓就得自负后果。当年新乐县有一家马户,九年赔了六匹马驹,全家由于无力赔钱,最后破产。
当然,也不是所有百姓都这么惨。但是由于倒卖马匹利润很大,所以当时民间马匹保有量尽管很大,但官府根本收不上民马。
为什么收不上来呢?原因就是前面说的,达官贵人争相参与马匹走私。等到官方开马市收马时,自然要么收不到马匹,要么收到的都是劣马。并且价格还非常贵。
官方养马基本废了,民间也收不到马,这该怎么办呢?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开市,从青藏和蒙古买马。
如开原马市、大同马市等便是当时明朝向蒙古诸部购买马匹专门开设的贸易点。通过马市交易,明朝也能获得巨大的马匹保有量。
然而,马市这条途径到最后也崩了。由于马市破坏了明朝内地的马匹走私市场,所以隆庆开关,明朝开始向蒙古进口马匹后,大量的官员成天就是盘算怎么弄垮马市,维持既有的既得利益。
抚顺马市
比如万历时期有两个官员,成天就是给朝廷递折子,说蒙古人良心大大地坏,卖给大明的市马瘦弱多病,马市是恶政!应该予以废止,不再向关外买马。到了后来,“胡马不可用”成了朝内共识。
其实,胡马确实有一些问题。比如当时的胡马普遍不阉割,素质良莠不齐,还比如胡马在关内水草不服,经常会生病。不过这些问题只是个例,并不是普遍现象。所以卖马给明朝的蒙古人也觉得冤死了,他们认为卖的马,都是大明官员自己精挑细选的,胡马不服水草的问题固然存在,可连边镇马贩都能够调养胡马、将胡马喂养得膘肥体壮、转输内地,集中了全国马匹饲养经验、主管全国马政的太仆寺有什么不行?
所以到最后,马市也稀里糊涂了。
总体而言。明朝其实并不缺马,缺的只是有良心的官员。当时负责养马的官吏,负责包揽究售的马贩、太仆寺医兽、验马官,乃至太仆寺和兵部官员,都是靠就靠剥削马户为生。这些人自己不好好养马,又反对朝廷买马,扬言胡马不堪用,以至于到最后,明朝干脆就没马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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