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科举考试,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了,这个历史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的曹魏。陈群建立了九品中正制度来选拔人才,自从隋唐开始就慢慢的完备化。科举考试舞弊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假冒身份,像居无定所的,娼妓,奴婢等没有人身自由的人是禁止参加科举考试的。就比如说韦小宝,他妈是个妓女,就没有资格参考。再就是假冒籍贯的,就跟如今的高考移民有些类似,利用各种方式跑到偏远的,容易中举的地区。
在考试当中的作弊主要是以带小炒、情人代考、贿赂考官的形式为主。在惩罚当中,这贿赂考官的基本就是个死,因为属于欺君之罪。清朝顺治年间的五省舞弊案,那就是个“杀”字。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掉了脑袋,还有数十人被正法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
至于带小抄的,被发现就是立马取消资格,然后就是发配到去充军,而且还是连坐性质的,你的老师跟家人都要跟着一块充军。代考是最为安全和稳妥的,因为这是需要乡里出具结保证书,所以基本上都是已经通好气的,这里的胡汉民就是位老抢手了。
清朝对待舞弊者是历来最为严格的一个朝代,在清朝以前最严重也就是革职或是流放,但绝不会不杀人。但是到了清朝时期,那被逮住了基本上就是个死。至于考试舞弊过去是取消考生的资格,三年内是不允许再参与考试的,主要是以行政处罚为主。现在已经是进入到刑法领域了,用刑罚去震慑舞弊者,同时还要连带着社会信用体系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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