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的女皇:早期真相】
很多人轻信封建史书污蔑武则天的各种莫须有事件,因此对武则天望而止步。
封建礼教为了加深对女性的奴役,无所不用其极地迫害中国唯一的女皇,编造各种子虚乌有的谎言,尤其那类常人无法接受,令人感到残忍畏惧,违背人伦底线的。
我曾经问过某些人“为什么不喜欢武则天?”她们(都是女生)给出的理由竟然是“谁会喜欢杀死自己儿女的女人。”
诸多子虚乌有的污蔑,甚至让许多善良的人不愿意接近武则天,然而这却恰好相反地显露了他们观念上的无知、幼稚。一方面,这些人看待一名政治家,不论政绩,只关注几人的死亡细节。另一方面,这些人竟然不加思考,相信毫无逻辑、违背常理的谣言。
本来这几个问题,鉴于先前已经有人整理,作者并不打算多做阐明,不过,就以上现象来看,仍有必要仔细阐明一番。
(一)安定公主之死
首次污蔑武则天杀女的史料《新唐书》记载:“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资治通鉴》记载相似:“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而最早的《唐会要》记载:“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立之意。”如果按照《唐会要》,武则天只是利用安定暴卒之事,并非直接杀人,但实际上,利用也没必要,李治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相信,除非李治自己想要利用这件事情。《旧唐书》没有明确记载,只是后面“史臣曰”突然冒出一句“振喉绝襁褓之儿。”推测为后人再版时添加。
《新唐书》与《资治通鉴》的记载,细节描写绘声绘色,好像亲眼所见,武则天杀女如入无人之境,高宗李治俨然智障儿童。这叫做层累的历史造就。从《唐会要》、《旧唐书》到《新唐书》再到《资治通鉴》,原始记录简单,后来记录复杂,时间靠后的记载多为后世附会,可信度低。
所谓“武则天杀女”,仔细思考可以发现各种不合常理之处,简直漏洞百出。第一,皇宫照看公主的人一定很多,任何人不可能找到机会下手。第二,高宗肯定不傻,不会不加怀疑相信王氏杀死公主。第三,当时的人不清楚细节,后世的史学家竟然写得天花乱坠,简直像写小说,那么肯定纯属虚构。第四,王氏被废晚于安定公主死亡时间一年,李治声称废后罪证为“谋行鸩毒”,完全没有谋害公主一项,两者根本就是独立事件。况且武则天借助确定的女儿死亡,谋取不确定的皇后之位,这样划算吗?第五,即使王氏想杀李弘,不会想杀公主,如果杀人动机都不充分,那么武则天嫁祸王氏不会引起怀疑吗?还有,骆宾王的《讨武曌檄》,“弑君鸩母”这样离谱的谎话可以编造出来,想象力却没有丰富到污蔑“武则天杀女”,因为唐代根本没有“武则天杀女”这个谣言,直到宋代才有。所以,事实真相是,古代幼儿死亡率高,当然没有任何杀人凶手,安定公主属于正常夭折。
(二)王庶人、萧庶人之死
关于“超自然现象”骨醉之死。最早的《唐会要》只字未提。《旧唐书》先有这样一段记载:“永徽六年十月,废后及萧良娣皆为庶人,囚之别院。武昭仪令人皆缢杀之。”但是后面还有一段文字:“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甕中,曰:令此二妪骨醉!数日而卒。”同一人可以死两次?简直活见鬼了!《新唐书》还要滑稽地加上“反接”:“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殊其尸。”《资治通鉴》类似记载:“遣人杖王氏及萧氏各一百,断去手足,捉酒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而死,又斩之。”
首先,这段令人毛骨悚然的记录不是原创,而是改编自《史记》,欧阳修、司马光等人竟然没有版权意识,抄袭是要被“律师函警告”的!
对于这件事情仔细分析,当然也是漏洞百出。第一,三者都提到了“数日而死”,先仗一百,然后去掉四肢,难道不会立即死亡?作为学生物的,我只想发一串滑稽。因为《史记》有一段记载:“曰:人彘,居数日。”《史记》没提“居数日”到底死没死,但是幸亏欧阳修、司马光等人生理学常识欠缺,抄袭造成明显错误,也就成为证伪的证据。第二,这件事情依然是层累的历史造就,时间越靠后越偏离史实。关于王庶人、萧庶人的死因,唐代野史与小说集《太平御览·皇亲部七》尚且没有瞎编,只是记载:“武昭仪令人皆缢杀之。”后来的《新唐书》与《资治通鉴》纯属瞎编,而《旧唐书》则是被后世改动过,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旧唐书》是明代版本。《旧唐书》先记载“武昭仪令人皆缢杀之”,接下来又记载“骨醉之死”。显然,后面那段文字是后世添加的,前面的“缢杀之”才是真相。第三,武则天当时没有必要也不敢这么做。对比《史记》吕雉杀戚夫人的记载:“太后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仓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居数日,乃召孝惠帝观人彘。”首先,当时吕雉贵为太后,已经掌握大权,可以有胆量这么做。再者,戚夫人行为太过嚣张,吕雉的怨恨足以成为动机。反观武则天当时的情况。首先,武则天刚刚成为皇后,高宗还好好活着,处理事务必须考虑高宗的感受。而且,外朝蠢蠢欲动的权臣,如果知道武则天做了这些,可以立即联想到汉朝的事情,认定武则天野心很大,早早处理了武则天。再者,王、萧二人早已失宠,武则天对这二人没有多大仇怨。因为后人知道武则天效仿吕雉临朝,甚至超越吕雉称帝,所以要把同样的事情附会给武则天。第四,骆宾王的《讨武曌檄》没有提及此事,不过,有人猜测“弑君鸩母”的“鸩母”可能是指国母王氏。虽然《旧唐书》记载缢杀,但是作为外臣不会清楚细节,毕竟赐死不是缢杀就是鸩杀,骆宾王这句“鸩母”,反而侧面印证没有“骨醉”。
(三)李弘之死
据说这个误解相对较少,毕竟肺结核病人难道需要非病理死亡?
明确污蔑李弘死于非命的只有《新唐书》记载:“上元二年,从幸合璧宫,遇鸩薨,年二十四,天下莫不痛之。”这次,就连《资治通鉴》也没敢明确造谣:“己亥,太子薨于合璧宫,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而《唐会要》和《旧唐书》客观记载李弘病逝:(上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薨于合璧宫倚云殿,五月五日,赠谥曰孝敬皇帝。——《唐会要》)(上元二年,太子从幸合璧宫,寻薨,年二十四。——《旧唐书》)
李弘死后第一时间,高宗颁布诏书《赐谥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明确指明李弘病逝。李弘的真实死因,高宗肯定清楚,难道还能因为畏惧武则天,不敢指明儿子遇害吗?简直笑话!
李弘非正常死亡的记载,最早出现在肃宗时期的《唐历》:“弘仁孝英果,深为上所钟爱。自升为太子,敬礼大臣鸿儒之,未尝居有过之地。以请教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这个“不以寿终”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两位公主没有任何政治威胁,挑选两位驸马出降就可以了,虽然驸马出身无需显赫,像这种皇室政冶犯的后代,参考李世民出嫁闻喜县主李婉顺,武则天完全没必要这么小气,因为这桩小事跟亲儿子过不去。
有人认为骆宾王的《讨武曌檄》“弑君鸩母”,“弑君”指的是李弘,或许骆宾王开启了这种污蔑的苗头,但毕竟不是确切记录。况且,檄文通常空有华丽文笔,许多语句没有事实依据。比如《讨隋炀帝檄文》的“而兰陵公主逼幸告终”,污蔑杨广强间妹妹兰陵公主。
还有人通过《阎庄墓志铭》这段记载非要认定李弘被杀:“岂意彼苍冥昧,福寿徒欺,积痗俄侵,缠蚁床而遘祸;浮晖溘尽,随鹤版而俱逝。上元二年从幸东都,其年九月廿一日,遇疾终于河南县宣风里第”。作者南葶苈子写这篇文章的时间是2020年春季,或许正在经历被将来称作历史的时期,虽然本地没有一例冠状感染者,但我还是被滞留家中了。闲扯淡这些,我只想说明肺病可经由病体呼吸在空气中传播,与其它传染病相比传染性更高。即使结核病远不及今日冠状病毒传染性高,可关键在于阎庄长期接触传染源。而墓志铭的含糊其辞,当然不是为了掩盖李弘被杀阎庄被灭口,只是因为不能指责皇室成员患有传染病并且危及他人,所以,真相就是阎庄因被传染肺结核而病死。
总结的说,这种谣言同上两则,依然漏洞百出。首先,早期史料可信程度更高,高宗亲口指明李弘病逝,《唐会要》、《旧唐书》也说李弘病逝,而稍晚的《唐历》与《新唐书》纯属污蔑。再者,如果李弘死因有异,高宗不会不产生怀疑。第三,古代的肺结核病人,一定无法战胜结核杆菌。第四,即便不考虑武则天作为母亲的感情,杀死李弘完全没有好处。病娇李弘继位,相比李贤,武则天当然更有机会临朝称制。第五,“以请教二公主失爱于天后”这个理由过分牵强,完全不合理。总之,武则天没有任何谋杀李弘的可能性。
(四)李贤之死
虽然李贤谋反坐实,即使被杀也无可指摘。比如李世民杀李祐,李隆基杀李瑛、李瑶、李琚。皇帝赐死谋反的皇子,这类事件太多,就算有冤,也没人因此诟病杀死儿子的皇帝,只说皇帝受奸佞蒙蔽。但是,仔细分析一番,李贤被武则天赐死的可能性依然较小。
在此之前,还需说明一点的是,李贤谋反之事属实,并无冤情。当时高宗在世,如有冤屈,不会不加怀疑。私藏甲胄不像私藏巫蛊所用的人偶,可以搜查时顺便诬陷。数百甲胄需要通过长时期、精密谋划、分批几次、随其它物品夹带进太子府。由于李世民做到成功政变上位,李唐后代争相效仿。李贤私藏甲胄,就是为了发动政变。至于政变目的,肯定不止针对武则天,既然李贤决定反对母亲,与高宗的父子关系也会破裂,如果政变成功,高宗只能为太上皇,李贤自己继位。与后世史书记载截然不同的是,李贤作为太子绝对没有那么优秀。杀明崇俨已经算犯罪了,按照中国古代的价值观,搞同性恋属于作风不检。至于与母亲故意作对,情节更加严重,这叫不孝,属于大恶。
此外,再谈谈《黄台瓜辞》的附会,以及韩国夫人之子的谣言。《黄台瓜辞》不仅是一首打油诗,而且涉嫌抄袭陶渊明《归田园居·其三》。唐代贵族的平均作诗水平,可以参见《奉和圣制游石淙山》系列,通常被认为不如李贤出色的两位弟弟李显、李旦,以及武姓诸王,措辞、格律都远高过这首《黄台瓜辞》。李贤曾经注解《后汉书》,文化水平当然不低,怎么可能作出这首涉嫌抄袭的打油诗?再者,这首诗竟然出自《新唐书·承天皇帝传》由李泌举例时说出,而且肃宗当时的反应是没有听说过。但在所谓的原作者《新唐书·章怀太子传》没有收录。更何况,“一摘”?唐朝前期没有污蔑李弘被杀的谣言,“二摘”?李贤活着竟然预言自己被杀。诗中谈何“一摘”、“二摘”乃至“三摘”?可见这首诗或由李泌伪作,或者纯属后人附会。还有关于李贤为韩国夫人武顺所出的谣言,如果武顺与李治相好早在永徽年间,甚至诞下子嗣,那么被李治收入后宫,当然对武则天地位稳固更加有利。李世民后宫的贵妃韦珪嫁过人,韦珪堂妹韦尼子也在李世民后宫为昭容,唐代向来不以这种事情为耻。
关于李贤的死因,依然时间越靠后的记载越倾向于抹黑、污蔑武则天。最早的《唐会要》只记载到:“废为庶人,幽于别所。”处停止,没有记载死因。《旧唐书》则天本纪记载:“庶人贤死于巴州。”以及后面记载:“令左金吾将军丘神勣往巴州检校贤宅,以备外虞,神勣遂闭于别室,逼令自杀,年三十二,则天举哀于显福门,贬神勣为叠州刺史,追封贤为雍王。”如果按照《旧唐书》的说法,武则天只是令丘神绩去检查李贤思想改造状况,但是丘神绩行为过激,造成一次意外。到了《新唐书》明确记载武则天逼杀李贤:“杀庶人贤于巴州。”以及“诏左金吾将军丘神勣检卫贤第,迫令自杀,年三十四。”仍然按照上面屡次说明的一个原则,历史的层累效果,以及宋代史学家一贯抹黑武则天的倾向,出现时间越晚的记载,可信度越低。
之所以称李贤被武则天赐死的可能性较小,很重要一个原因是,李贤死时,庶子李素节、李上金依然活着,并且随后被改封泽王,许王。(文明元年(684年)三月,庶人贤死于巴州......四月,改封毕王上金为泽王,葛王素节为许王。)直至六年后(690年7月)才被杀。即使完全出于政治安定因素,不考虑作为母亲的感情,武则天怎可能先处理亲儿子,反而暂且不处理威胁更大的庶子。还有人因为武则天对丘神绩的事后处理过轻,从而认定丘神绩的行为受武则天指使。既然那些人已经认为武则天处心积虑到可以杀死亲儿子,那么干脆杀掉丘神绩岂不更有利于洗脱嫌疑?在广元木门寺至今存留李贤被贬经过时的晒经石,并有对应的一首诗“明允受谪庶巴州,身携大云梁潮洪,晒经古刹顺母意,堪叹神龙云不逢”(其实,这首诗的文化水准也能侧面印证黄台瓜辞纯属伪造)。李贤被贬时带着佛经,或可能出于武则天的安排,这说明武则天当时没有放弃教育李贤的希望。而李贤的表态,也说明这时李贤也已经后悔对母亲犯下的错误。在这种形势下,李贤对武则天完全不构成政治威胁。因此,武则天根本更没有必要杀死一名对自己完全没有威胁的亲儿子了。
历史上,统治者派人去监察废太子,其真实的意愿并非是要逼令自杀。同样还有一件事,印证了史学家们双标式抹黑武则天。汉景帝也曾让郅都审查废太子刘荣,导致刘荣义愤自杀,窦太后表示惋惜,汉景帝甚至还为郅都辩护。但是《史记》、《汉书》却完全没有把刘荣之死说成是汉景帝的意愿。《史记》明确说明刘荣“既而为郅都所讯,惧而缢死。”而武则天让丘神绩去监视李贤而造成李贤自杀,却被污蔑成亲妈杀儿子。
(五)关于一些亲戚、姻亲之死
这其中包括被武则天所杀的成员,也有部分纯属污蔑,以下按照事实进行分析。
一方面,对于一名皇帝而言,在皇权斗争中,杀亲戚和姻亲都是正常操作。远的先不提,李世民杀死兄弟侄子,李隆基屠杀多名亲戚上位。但总有人热衷于双标,对女人同样的行为着重强调、严加批判。另一方面,封建史学既然可以污蔑武则天一两条事件,就可以污蔑更多条。前面相对简单的事件虽然得到了澄清,但仍不足以阐明真相,对于其它事件,还需得持理性、冷静态度进行分析怀疑。
许多人认为李重润、李仙蕙、武延基因为议论二张而被赐死,这未免把武则天太过昏庸化了。《旧唐书》明确记载:“太子并自缢杀之。”李仙蕙墓志铭明确记载死于难产。历史研究本应以墓志铭为准,可有些人还是找寻各种理由,偏不相信。至少,武则天不会轻易杀死李重润,毕竟李重润的嫡出皇长孙身份非常重要,杀之动摇继承顺序。再者,除非谋逆言论,武则天从不因言杀人。况且自从神功元年(697年)结束酷吏政治,武则天没有再杀过任何臣子甚至李唐宗室。总之,这几个孙辈的死因,或许武则天提醒李显教育子女,但是李显教训过重直接逼死。或许由于别的原因而死,但被后世强加附会成武则天所杀。
近期出土的薛绍墓志铭明确记载:“会凶臣薛怀义、周兴等用事,仓卒遇害。”根据历史批判方法,当碑文与后世文献发生冲突,应以碑文记录为准。所谓正史中提及“饿死”给留全尸需要一定时间,而墓志铭指明“仓卒遇害”。虽然武则天作为女人可以成为女皇,但在男权制大环境中,女儿终究与儿子不同,不必看成政治威胁。哪怕薛绍的兄弟谋反,只要薛绍没有谋反,看在太平公主的面子,也足以留他一命。武则天肯定希望太平公主生活美满,绝不可能主动拆cp。还有,关于太平公主的再婚,武则天对待武氏诸王已经足够优厚,完全没有必要利用女儿婚姻作为政治结盟,无非只是选一个不容易再被谋反牵连的配偶。从墓志铭来看,薛绍之死的具体始末可能如下:薛怀义与薛绍的关系唇亡齿寒,即便薛怀义智商低到火烧明堂,也不至于想杀薛绍,所以真实情形应该是,薛怀义与薛绍发生过口角冲突,或许一气之下扬言要杀薛绍。周兴知晓后为了讨好薛怀义,将薛绍拘至丽景门杀死。由于事件发生过分仓促,等太平公主和武则天发现时想要补救,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对待儿媳和女婿终究不同。关于赵氏、刘氏、窦氏三人的事件,武则天不是气量小不能容人,也不是给儿子们脸色看,而是冷静、理性的政治操作。七世纪的封建社会,恰恰妻子影响力足以大过长辈。比如:玄武门事变前长孙皇后给予李世民很大助力,李隆基策划政变时元后王氏也提供过帮助。当时的政治环境,儿子身边存在挑拨离间的女人,对婆母足够造成巨大损害。武则天甚至是出于自我保护,才要杀人。李显元后赵氏,或许只是普通方式赐死。又或许武则天本不想杀她,所谓的关禁闭但是给她米粮柴火,只是为了让她学会体验平民生活,但是赵氏居然不会做饭直至饿死。这样本意是好的谆谆教诲,居然又被某些抹黑分子说成是虐杀。李旦的刘妃、窦妃,罪名不会像笔记小说里写的被宫女嫉妒诬告,因为笔记小说把宫女写的有名有姓细节丰富一看就知道真实性不高。二人之所以会死,肯定是做了对武则天的统治地位更危险的事,比如她们很可能站在自己丈夫的角度说出要求李旦向武则天夺权的话,这样的话哪怕仅仅是说出口在古代也叫做谋反。所以,因罪遭诛,被赐死后没有高档葬礼,随便找地方埋了,才会被后世认为尸骨无存。有人拿这些事件指责武则天,其实哪怕封建时期平常家庭的婆母,也有权力整治家风吧?
还有人以为武则天谋杀姐姐韩国夫人武顺,哪怕对武则天极不友好的《新唐书》与《资治通鉴》也没有说明武则天杀姐。自西周以来,经常出现姐妹俩嫁给同一人的现象。为了稳定家族利益,共侍一夫的姐妹非常团结,那些所谓的姐妹之间因嫉妒争风吃醋,纯属现代宫斗剧情节,在古代根本不可能存在。李治作为皇帝,必定还有其她女人,如果李治与武顺关系属实,这种关系完全有利武则天。况且,武则天曾经母女四人相依为命,肯定更加爱重原生家庭的亲人。哪怕不考虑亲情,如果因为嫉妒就要杀对自己地位稳固有利的情敌?这是恋爱脑还是傻?武则天肯定不是恋爱脑更不是低智商。另外,武顺之死与武则天无关,还可以从武则天与荣国夫人杨氏的关系侧面得到印证,杨氏生前与武则天没有任何芥蒂,武则天后来经常作诗感念母亲教导,称帝后甚至立碑纪念。杨氏作为二人共同的母亲,如果长女之死与次女有联系,那么杨氏与武则天的关系肯定不会维持良好状态。顺陵碑文记载杨氏早年宣言:“当使恶无闻于九族,善有布于四方。”说明杨氏三观正,是非分明。而武则天与母亲杨氏一直维系着亲近的关系,这也证明武则天并未做出让杨氏无法接受的“使恶有闻于九族”的事情。武顺逝世时年纪超过四十,很有可能是病死。武则天既然没有做过任何让杨氏看来“使恶有闻于九族”之事,那么武家其他人如果做了非常恶劣的事,杨氏不会为他们辩护。如果贺兰敏之的罪行属实,杨氏也根本不会袒护他。武怀运、武惟良之前本就因贪污被贬过一次官,关于魏国夫人贺兰氏、武怀运、武惟良涉嫌投毒的事件,本就有逻辑漏洞,因为去皇宫内很难携入毒药。如果这些事不是宋人为了抹黑武则天时顺便抹黑武则天的亲戚而编造,而是本就有的事,那就在律法上恰恰不会是无罪的,所以高宗和武则天必须依法公正处理。
(终)
许多人误以为因为武则天是女皇,所以一生处心积虑、心狠手辣,这是非常深的误解。应该说,我们之所以看到武则天的种种污名,是因为武则天后来做了皇帝,前期事迹才被恶意涂抹。
封建男权制为了更进一步禁锢妇女,杜绝妇女参政,大肆污蔑女政治家,已经成为惯用伎俩。比如污蔑韦后毒杀李显,污蔑冯太后杀拓跋宏,污蔑刘娥“狸猫换太子”等等。尤其侧重于编造针对个人私德的丑闻,为的就是让人因此对武则天望而止步。
——南葶苈子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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