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诚的《南明史》通读一过,实在是一部好书。他的一些观点,我个人虽有不同意甚至反对的,但是我觉着评价一本书是好是坏,虽然观点对错比较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它能否引起读者思考。顾诚的《南明史》我觉着达到了引起读者深入思考的水平。他在书里引用了大量明末清初的档案和私家著作,把南明能涉及到的大问题基本都谈了,而且对不少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读者即使不同意他的观点,但凭着他搭好的框架,便可以顺着他的思路继续思考下去。我认为这即是它的最大价值。至于顾诚的观点是否都正确,反倒在其次。
我读的是自己买的纸质书,所以一旦有什么想法,便在书的空白角落写下来。我记下的(以不同意见居多)有的文字是和顾诚商榷之意,有的则是从顾诚的写法发散开,提出我自己的一些可能与原文没有大关系的其他想法。记在书上角落的笔记非常散乱,下面是经我选择摘录的书中写隆武朝以前部分(即第一章至第七章)的笔记文字。
壹:
原文:
“也许有人在看了这本书以后,会断言作者批判的锋芒只是指向清朝统治者(包括满洲贵族和汉族官绅中的拥清派),而对起自农民的大顺军和大西军则出于偏爱而处处掩饰。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书中首先批评了李自成领导的大顺政权在关键时刻在政治上和军事部署上犯下了难以挽回的大错,后面又指出了在李自成牺牲以后大顺军始终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领导核心,长期各自为战,未能在抗清斗争中发挥更大作用。对张献忠的非议在《明末农民战争史》内已说得很清楚;孙可望在前期是位出类拔萃的人物,后来飞扬跋扈,导致大局逆转,终至众叛亲离,仓皇出降,本书毫无回护之处。至于南明政权的腐朽、内讧本书同样作了如实的揭露。读者不难发现,书中不仅鞭笞了朱由崧、朱常淓、朱由榔等南明统治者的昏庸懦弱,对一些直到现在仍备受人们景仰的人物如史可法、何腾蛟、瞿式耜、郑成功都颇有微词。有的读者可能会问:你对南明许多杰出人物是不是指责得过分了一点?我的回答很简单,如果这些著名人物都像历来的史籍描写的那么完美,南明根本不会灭亡,这些人也将作为明朝的中兴将相名垂青史。”
——原版序论,页3、页4
墳评:这一大段在我看来,是顾诚在给自己以农民起义军为主线作狡辩。第一,对真正的理性的读者而言,是基本不会用诸如文中所说的“只是”“处处”这么绝对的词来评判一本书的,顾诚此处提前用这两词,有给自己台阶下的嫌疑;第二,作为一名历史学家,特别是经过唯物史观训炼的历史学家,本来就应客观地、辩证地、实事求是地看问题。既然如此,指出各方所具有的优缺点便是分内之事,不能说批评的多了就是厌恶,赞美的多了就是偏袒。实际上,真正能看出是否偏袒的,是行文中的遣词造句。
另外,顾诚在本段最后,似乎用的是英雄主义观点来解释历史。作为一个没有经过马克思史学训练的读者,我看到这个解释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贰:
原文:
“在短短的两三个月里,大顺政权凭借兵威和深得民心,迅速地接管了整个黄河流域和部分长江流域的大片疆土。”
——第一章,页1
墳评:接管疆土的原因,顾诚把“兵威”列在“深得民心”之前,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不过不管顾诚如何想的,我觉着以当时情况说,“兵威”确实应在“得民心”之前。
叁:
原文:
“尽管其中有的人争先投靠,希冀跻身于新兴的大顺朝定鼎功臣之列;有的人虽心怀疑惧,但为形势所迫而随大流。”
——第一章,页3
墳评:当时的官绅,恐还是以疑虑为多,只是基于自己身家性命考虑,不得已才投降大顺军。那些争先投靠的,恐怕更是以争名夺利的小人为多,危难时刻最不堪用。
肆:
原文:
“在汉族文官武将大批倒向自己的情况下,大顺政权必须在政策上作出重大调整,尽量缩小打击面,由打击官绅地主改为保护他们的利益。”
——第一章,页5
墳评:从这句话大概可以看出,顾诚用阶级分析法来写南明历史,并不是像网上有人说的那样是在政治高压下不得已的做法,而是他在经历过以前那些政治运动以后,已经深受阶级观点影响,发自内心地用马列阶级观点分析历史。否则如果顾诚是在被迫、害怕的情况下,他可能不敢写保护官绅地主这样的话。
伍:
原文:
“四月初八日,李自成发现这一举动(墳按,即打击官绅地主的追赃助饷政策)在政治上已经造成不利影响,下令停止,被押官僚无论完赃与否一律释放,但各地的追赃活动一直延续到大顺军战败西撤为止。”
——第一章,页7
墳评:此处顾诚至少应分析一下李自成政府的内部组织构成,阐释为何皇帝的政令都不能实施下去的原因。
陆:
原文:
“白旺七万之众完全可以牵制住左良玉部,不在于一城一地的得失,袁宗第所统右营为大顺军攻城野战的五大主力之一,本应调到北京地区,等到稳定辽东局势以后再回头收拾左良玉等手下败将,是易如翻掌。李自成计不出此,说明他对用兵的轻重缓急缺乏战略头脑。”
——第一章,页9
墳评:顾诚说“稳定辽东局势后回头收拾左良玉易如翻掌”,似乎稳定辽东局势是很简单的事,实在是小看辽东清兵了。没顾诚想得这么简单。
柒:
原文:
“从他下令吴三桂率部进京和派原驻畿辅地区的明朝投降总兵马科率原部一万兵马同黎玉田一道远征四川来看,证明他根本没有料到清廷利用明朝覆亡必然有分羹之心。……把同清军作战最有经验和实力的吴三桂部调来北京(召吴三桂本人入见是一回事,命其率部赴京又是一回事。联系到李自成命马科率部前往四川,很可能是想让吴三桂率部执行南下之类的任务),充分说明李自成对清军即将参加逐鹿中原的严峻形势毫无认识。”
——第一章,页10
墳评:李自成互调各军到其他地方,可能是想削弱各部对原先所在地方的影响力。但他可能确如顾诚所说,低估了清兵的厉害。
捌:
原文:
“许多人轻信了封建史籍对大顺军的污蔑之词,断言李自成进京后领导集团腐化变质,丧失民心,终归失败。这种观点完全不符合事实。……中国历史上许多王朝肇建伊始欣欣向荣,若干年之后壮志消磨,出现文恬武嬉的局面;却没有听说过在二十天左右就腐化得丧失战斗力的。”
——第一章,页10
墳评:暂不讨论大顺军是否真的腐化了,单说顾诚认为历史上没有发生过的事,大顺军就也一定不会发生,这理由就实在太牵强无力,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了。
玖:
原文:
“摆在吴三桂面前的形势是严峻的,他同山海关总兵(又称关门总兵)高第一共只有五万之众,在明末盛行的‘家丁’制度下,其中真正能征敢战、装备较佳的兵马只占少数。他们局促于关内永平府一隅之地,处于清、顺两大新兴势力之间,继续效忠明室是不现实的,因为朱由检为首的明廷已经不存在,弘光朝廷还没有建立,他们同淮河以南的残明势力相距太远、音讯不通,可走的道路就只有在降顺、降清之间作出选择。”
——第一章,页12
墳评:顾诚对于吴三桂的投降,没有强人所难,态度蛮温和。
壹拾:
原文:
“进军路线则采纳了洪承畴的意见,准备由蓟州、密云破边墙而入,避免顿兵山海关坚城之下。
四月十五日,清军行至翁后,意外地遇上了吴三桂的使者副将杨珅、游击郭云龙,携带求援书信,……多尔衮当即决定改变进军路线,直趋山海关。他在回信中说:‘伯虽向守辽东,与我为敌,今亦勿因前故尚复怀疑。……今伯若率众来归,必封以故土,晋为藩王,一则国仇得报,一则身家可保,世世子孙长享富贵,如山河之永也。’很明显,吴三桂的信在措词上经过斟酌,以明朝孤臣的名义请求清方合兵共讨农民军,尽管当时明朝廷并不存在,‘裂地以酧’也不是他所能决定的,无非是为自己投靠清朝蒙上一层遮羞布而已。多尔衮洞察其心,直截了当地以晋封藩王为诱饵,招降吴三桂。到吴三桂得知李自成亲统大顺军主力迫近山海关,再次派郭云龙催促清军火速来援时,就请求多尔衮‘速整虎旅,直入山海’。四月二十日,多尔衮接信知道形势紧迫,为了防止大顺军占领山海关,下令兼程前进。次日,清军以一天二百里的速度急行军于当晚到达距关城十里的地方驻营。”
——第一章,页17
墳评:从“避免顿兵山海关”可以看出,多尔衮之前是毫不知晓吴三桂要投降的,在此前提下,再从下面“当即决定改变进军路线”“一天二百里的速度急行军”就可以看出多尔衮的胆识。他在得到吴三桂的投降信之后便果断下令全军改变原计划并紧急行军,我实在弄不清他是靠什么条件做出判断的。即使他还有别的渠道得到吴三桂投降的信息,但吴三桂之前毕竟一直是敌人,现在突然投降,正常来说,都是会有所怀疑警惕的。而多尔衮似乎是有超过百分之百的把握。这个判断,不得不让我佩服。
现在有人以吴三桂当时“以明朝孤臣的名义”写信邀请多尔衮,来给吴三桂的汉奸身份开脱,说他未曾投降清朝,实在是枉顾后来的事实。
壹壹:
原文:
“清军当时的全部兵力为十万。 注:《大义觉迷录》卷一载雍正‘上谕’说:‘至世祖章皇帝入京师时,兵亦不过十万。夫以十万之众,而服十五省之天下,岂人力所能强哉!……其时统领士卒者,即明之将弁;披坚执锐者,即明之甲兵也。’”
——第一章,页18
墳评:小注部分,顾诚后面引录的“其时统领士卒者,即明之将弁;披坚执锐者,即明之甲兵也。”与他原文想表达的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顾诚引录此句,恐怕是想表明那些投降清朝的明将在清兵入关时发挥的巨大作用,借以谴责他们。
壹贰:
原文:
“境内枣强王朱鼎【讠册】续先帝之祀。 注:《清世祖实录》卷五。按,朱鼎【讠册】或作朱鼎珊,【讠册】字为言旁,不符合明宗室命名原则。”
——第一章,页28
墳评:“鼎”字经查,是明朝代王之后,长崇祯帝一辈,所以偏旁当为“氵”,因此此枣强王照理推应写为“朱鼎【氵册】”。查钱海岳书页892,可证。
壹叁:
原文:
“一度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首席大臣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是倾向于东林党的人物,他内心里对拥立福王有所顾忌,但又认为应该按伦序迎立神宗的子孙。”
——第二章,页33
墳评:不得不说,在大事上的举棋不定,是史可法一个大缺陷。他在崇祯朝时期表现暂不谈,至少南明时期,史可法表现确实如此。
壹肆:
原文:
①“《过江七事》是弘光初任大学士的姜曰广被排斥后记叙自己在南京的亲身经历之作,史料价值很高。清代一些学者见到的传抄本大概未署作者姓名,而陈定生(贞慧)著有《书事七则》,由于书名相似,误挂于陈定生名下。……确定《过江七事》的著者为参与迎立并出任大学士的姜曰广,才不致将该书视为仅据风闻的泛泛之作。参见张怡《白云道者自述》”
——第二章,页33
②“时阁臣士英与曰广同诋上前,曰广曰:皇上以亲以序合立,何功?士英厉声曰:臣无功,以尔辈欲立疏藩,绝意奉迎,故成臣功耳。”
——第二章,页53
墳评:引文①为小注,是顾诚第一次详考史料,很精彩。不过我有一个疑问。既然《过江七事》是姜曰广所作,而姜曰广在南明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并不小,那么为啥没有看到(我是没见过)当时有人以马士英曾拥立桂王来打压他呢?毕竟,姜曰广既然知道这事,他应该不会和别人不谈起的。甚至顾诚在引用②处姜曰广与马士英辩论时,姜曰广都没有以马士英曾拥立桂王来反驳马士英。如果姜曰广早已便知晓马士英曾拥桂,却不把这事拿出来反驳马士英,则有些不合情理了。以我想,原因要么便是姜曰广知道马士英拥桂也是后来听人说的(如果如此,则顾诚所谓《过江七事》非泛泛之作则须打一个问号),要么就是这书确实不是姜曰广所作(如果如此,则顾诚所谓《过江七事》非泛泛之作不仅要打问号,后面还得追加感叹号)。
壹伍:
原文:
“古语说:‘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史可法多少有点门户之见固然是原因之一,但他的致命弱点是缺乏雄才大略,总想处处应付,八方妥贴,最后落得个事与愿违。张怡有一段话……这话是很有见地的。”
——第二章,页36
墳评:张怡评论弘光朝局的话,主要意思其实和史可法的差不多。顾诚此处认为张怡的话有见地,却评价史可法缺乏雄才大略,有一点点双标。不过我们也可看出,思想有见识与是否能实际做事,并不划等号。能做决断,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大的领导者,不需要事事亲为,只需要选出好的判断并坚定执行下去。而要想切实地做到这点,便需要有极强的识人能力,能真正地做到任人惟才。
壹陆:
原文:
“自感扫兴的马士英回到凤阳,得知太监卢九德同高杰、黄得功、刘良佐已决定拥立福王,开始是大吃一惊,然而他毕竟屡经宦海浮沉,老于世故,看准了朱由崧要当皇帝已难阻止,有将帅统兵为后盾,有太监在旁翊赞,不足之处正是缺少一员大臣。马士英立即转向,同高杰、黄得功、刘良佐、卢九德等人在凤阳皇陵前立誓拥戴福王,成了定策第一文臣。”
——第二章,页36、页37
墳评:这一段文字既有情节描写,还有心理描写,特别是“开始是大吃一惊”“看准了”“立即”几处,看起来非常生动精彩。但是顾诚并未给出具体出处,当疑。
壹柒:
墳评:从第二章第一节看,顾诚对弘光登极史实的梳理为:①史可法、马士英一起确定立桂王为帝→②卢九德经福王授意,勾结三镇以图自立→③马士英迫于形势且为一己私利,转支持福王即位→④马士英携兵马与福王齐至浦口→⑤众大臣迫于形势,默许福王登极。
壹捌:
原文:
①“马士英的政治投机虽然保证了他个人地位的上升,但是导致弘光一朝武将跋扈局面的并不是他,而是史可法。一度掌握着拥立大权的史可法未能抓住这个稍纵即逝决定社稷安危大计的机会,定策之功落入军阀之手,弘光既立,无论他在朝辅政,还是在外督师,都改变不了武将胁制朝廷、无意进取的局面。史可法自食苦果,被迫让出首辅之位过江督师,只是证明他决策错误,事机已失,无可挽回。……在历史上,当权人物可以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但在关键时刻的关键问题上一步错则步步错,史可法的悲剧正是从这里展开,弘光一朝的毫无作为以至于土崩瓦解主要原因也在这里。有关南明的大量史籍众说纷纭,大抵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本书特三致意焉。”
——第二章,页40
②“南明几个朝廷最大的特点和致命的弱点正在于依附武将。武将既视皇帝为傀儡,朝廷徒拥虚名,文武交讧,将领纷争,内耗既烈,无暇他顾,根本谈不上恢复进取。南明之不振种因于此,这种局面的始作俑者正是史可法。”
——第二章,页41
③“总而言之,南明立国之初,底子就没有打好,作为关键人物的史可法没有断然决策迎立福王朱由崧,利用皇权稳住大局,收拾残疆,是重大的失策;朱由崧眼看有当不上皇帝的危险,急忙派人召镇将拥立,授以“定策”之名。从此太阿倒持,军人专政,国已不国。”
——第二章,页46
④“马士英虽然投机附和镇将得以位居首辅,但他同样受制于四镇和左良玉,毫无作为。”
——第二章,页47
⑤“南明其他将领如郑芝龙、方国安等人见大将如此,也各自盘算自身利益,不以国事为念。”
——第二章,页47
⑥“朱由崧不得不凭借四镇武将的支持登上帝位,由此形成武将无功封爵、跋扈自雄的局面。”
——第二章,页49
墳评:顾诚用一大节文字来阐述弘光四镇的形成,以此证明导致弘光朝廷失败的最大原因,是史可法定策的错误。我表示有不看同法。
不妨假设,如果史可法当初先行约定四镇拥立福王,结果又会是如何?实际情况是,四镇之间的矛盾不会因史可法当政而消失,左良玉对未参与拥立福王的怨念不会因史可法当政而消失,清兵南下的决策更不会因此而改变。在当时其实最重要的,是史可法他自己手里并没有兵。他既想节制其他兵将,便必然要与就近的兵将联合。而弘光作为一个流窜而来的藩王,手里更没兵,且并非众望所归,所以他也必然要靠联合兵将才能对那些反对他的文武大臣施加压力。而当时拥有兵士的将领,即如顾诚⑤处所言,早已各有私心,特别是从高杰与黄得功争夺扬州即可很容易看出。顾诚自己在47页也说了马士英是控制不了四镇且受制于他们的(见上引文④),换了他口中所说没有什么眼光和魄力的史可法,就能有所改变了吗?因此,所谓由史可法定策错误而导致的四镇跋扈,不论史可法如何做,在当时总体局势下,本身就是难以避免的。如果非要追本溯源,那恐怕则得怪罪到崇祯皇帝没有给史可法实实在在的兵力,则要怪罪到朱元璋、朱棣不许藩王拥有兵士。当然,这样的推论,对晚明当时实际情况来说,并没有任何帮助。
壹玖:
原文:
“马士英固然不是救时之相,但把他打入另册,列入《明史》奸臣传是毫无道理的。……马士英热衷于权势,这在明末官场上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在政治态度上,……。东林—复社人士抨击马士英最激烈的是他起用阮大铖。由于阮大铖名列崇祯初魏忠贤逆案,于是把掀翻逆案作为马士英的一条主要罪状,全线出击。然而,这条罪名能否成立很值得研究。
第一,阮大铖为人小有才,本非志节之士,这是一回事;他的列名魏忠贤逆案是否恰当又是一回事。……
第二,马士英建议起用阮大铖原意只是报知遇之恩,并没有掀翻“逆案”的意思,比起史可法开“逆案”之禁要保守得多。……”
——第二章,页49、页50、页51
墳评:顾诚在这里给马士英翻案,理由很不充分,翻案翻的实在是有点过了。马士英是否应列入奸臣传,应该从他做过的事来判定,而不是用他的政治态度来证明,更不能用什么“热衷权势在明末官场上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来为其开脱。在我一时能回忆起的马士英的大错误,即有:1史可法在江北四处奔波需要兵粮之时,马士英装作看不见,而他自己却是“扫尽江南钱,填塞马家口”;2左良玉东下,马士英竟急调原镇守江淮的军队来堵截,并说“北兵至,犹可议款,若左逆至,则若辈高官,我君臣独死耳!……宁死北,无死逆。”3后期马士英在鲁监国处,隆武帝派遣陆清源解送军饷至鲁监国通友好,马士英竟把陆清源杀害,加速了隆武朝廷与鲁监国的反目。这三件事,是最能看出马士英对南明朝廷危害之深的。至于顾诚为了给马士英开脱,又顺带给阮大铖也开脱,更是荒谬。顾诚所说的“第一”“第二”,都实在太迂阔,不值一驳。因为,阮大铖过去即使真的没大问题而被冤枉了,而在当时的局势下,他已经可以说是被大部分士林看不起,马士英不分青红皂白立即起用他即是犯众怒。马士英的所谓报恩,再怎么报也是不能这样报的,简直是往油锅里滴水。况且阮大铖上台以后,即大开门户之见(阮大铖本想借南明三案之大悲案清洗异己,但由于马士英的反对而没有实现。有意思的是,顾诚在后来分析三案时,大悲案只用了区区一百余字便草草叙述完结,对阮大铖的搞鬼只字未提),想尽办法罗列东林人士罪状,客观上加深了原本即广泛存在的党争,更加速了弘光朝廷的离心。这一切,不算在马士英头上,又应算在谁的头上呢?即如顾诚所言,史可法也有所谓“开‘逆案’之禁”,但为什么史可法不因此被攻击呢?原因即是马士英的做法,实在是激怒了那帮本就一根筋的东林人士。
贰拾:
原文:
①“在弘光立国的一年时间里,特别是在其前期,朝廷上下几乎全都沉浸在借用满洲贵族兵力扫灭‘流寇’的美梦中。可以说‘联虏平寇’(或称‘借虏平寇’)是弘光朝廷的基本国策。”
——第三章,页64
②“今胡马闯(闻)已南来,而凶寇又将东突,未见庙堂之下,议定遣何官,用何敕,办何银币,派何从人?议论徒多,光阴易过。万一虏至河上,然后遣行,是虏有助我之心,而我反拒之;虏有图我之志,而我反迎之。”
——第三章,页66
③“弘光朝廷既然热衷于‘联虏平寇’,派出使团同清廷勾结就成了当务之急。”
——第三章,页80
墳评:所谓“借虏平寇”或者说“联虏平寇”,是顾诚对弘光朝廷政策(特别是前期)的一个集中概括,甚至被顾诚上升到是弘光朝廷“基本国策”的程度。然而顾诚说的这两个词,从我理解来说,本身意思就有差别。“借虏”之“借”与“联虏”之“联”,虽然意思上相近,都意味着要借助满清力量,但是“借”字似乎更侧重利用满清的力量,比如“借刀杀人”就指利用他人之手除掉敌人而自己不出面;而“联”字则完全借助的意味稍浅,只表明需要满清帮助一下,自己本身也还是会努力。作为所谓“基本国策”,用词可以这么不讲究么?
事实上,弘光朝廷在短暂的一年当中,虽然以大顺军为主要敌人,但是在对待满清的态度上只是虚与委蛇,并没有真正地寄希望于他们。即如引文②史可法奏疏所说,“虏有助我之心,而我反拒之;虏有图我之志,而我反迎之”也可以很明显看出,史可法是意识到满清可能也“有图我之志”的。弘光政权的问题在于没办法完全控制军队,没法让军将完全听命朝廷,造成比较被动的局面,所以不仅没有完成平虏,甚至连平寇也未有半分成效。弘光朝廷(以史可法为代表)确实有借助满清之手击败大顺的想法,但是是在自己无力进攻击败任何一方情况下的权宜之计,完全上升不到“基本国策”的地步,更不像顾诚说的,似乎只知道靠满清。史可法一直在协调各军镇进行备战,特别是左懋第出使清廷失败以后,更加紧了对满清的防备。虽然结果失败了,但这是时间来不及以及史可法能力确实不很突出等原因导致的,而不是像顾诚说的只是态度问题。
贰壹:
原文:
①“史可法、马士英等人未必看不到南明军队即使不北上同清方争夺山东、河南,清廷迟早也会南下收取鲁、豫,同弘光朝廷接壤争地。但直到覆亡前夕,他们始终抱着和谈(款虏)的幻想,摆出一副谨慎可怜的样子,企图博得清廷的欢心。”
——第三章,页69
②“上自朱由崧、史可法、马士英,下至南明地方官僚当时都是以大顺政权为贼,视清方为友,存在着一种强烈的感激清方、畏惧清方的混合心理。”
——第三章,页69、页70
墳评:顾诚其实是看到了史可法等人认为满清可能南侵的材料的,但是顾老始终摆脱不掉他已经自我设定的弘光政权必然是“借(联)虏平寇”的结论,于是没有再深入地去分析问题。如此一来,顾老实在有“以论带史”的嫌疑。这样研究历史,不仅做不到实事求是,更严重的是限制了思考,难以继续深入,很容易得出不符合实际的结论。
贰贰:
原文:
“‘过德州界,一路乡勇团结,以灭贼扶明为帜,所在皆然。……’参与济宁、兖州、济南反叛大顺、恢复明政权的郑与侨在《倡义记》中写道:‘……。无奈江南诸执政鼠斗穴中,虎逸柙外,置李贼不共戴天之仇于不问,可胜叹哉!’张怡、郑与侨痛斥了史可法、马士英不顾民族大义,顿兵不进,坐看国土沦丧的卑怯行径。”
——第三章,页69
墳评:此处张怡以及郑与侨的话,很明显谴责的都是弘光政权没有北上攻击大顺军,而不是满清。顾诚由两人的话何以得出史可法、马士英“不顾民族大义”之论?
贰叁:
原文:
“他(凌駉)在那段时间里忽清忽明、亦清亦明的异常表现并不是他本人想左右逢源,而是深受弘光君臣奉行的‘联虏平寇’政策的影响。”
——第三章,页70
墳评:凌駉的“联虏平寇”思想是有的,但从他的上疏可以看出,联虏并不是根本策略,只是权宜之计,特别是奏疏中“暂假便宜”“权通”“实为东防”等话可以很明显看出。且凌駉说了如此做的原因是“兵力不支”。另外,顾诚说凌駉的“联虏平寇”思想是受弘光君臣影响,更显无中生有、不顾事实。顾诚引凌駉信的那段省略号,查《南渡录》原文是“若臣自为计,则不当如此。臣南人也,即不肖而有功名之想,尚可几幸于南。但恐臣一移足,大河以北,便非我有,故忍苦居北,为他日收河北、畿南之本。”(《南渡录》页107)此段话很明显可以看出,凌駉的思想是自己有的,甚至当时凌駉都不一定知道朝廷的策略,他的上疏似乎还有建议朝廷这样做的意味。顾诚引文,把不利于自己结论的话以省略号略去不录,不是一个实事求是的历史学家该做的。
贰肆:
原文:
“使团由南京出发,携带‘大明皇帝致书北国可汗’的御书、赐‘蓟国公’吴三桂等人的诰敕,白银十万两、黄金一千两、绸缎一万匹。……。还下令运送漕米十万石接济吴三桂。”
——第三章,页81
墳评:南明朝廷向满清又送钱又送粮,实在是无与伦比的昏招。原因应该不止一个,其中可能仍有“天朝上国”思想在作祟。
贰伍:
原文:
“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把自己梦寐以求的‘联虏平寇’推而广之,断定如果大顺军兵力尚强必然会同清军结为联盟。……。直到北使破产以后,史可法仍然不改初衷,以大顺农民军为主要敌人。”
——第三章,页87
墳评:此处顾诚用二元论,带着有色眼镜看待问题。第一,难道出使满清失败后,就必然要联系大顺军做盟友了么?在古人心中,报君父之仇的思想,绝不可能在与第三方出使失败后就那么容易去除掉的。第二,顾诚一直单方面地严厉批评弘光朝廷没有联系大顺、大西军去抵抗满清,却不责怪大顺军、大西军当时不联系弘光朝廷(当然,我不认为他们就应该主动联系南明)。毕竟大顺、大西虽然没有和满清联盟,但是确实也没有资料表明他们当时有和弘光联盟的意向。
贰陆:
原文:
“史可法在调处四镇、保境安民上确实颇费心机,过分责备固然不当,但他畏清若虎,奉四镇为骄子,使这些军阀顿兵江北,一味鱼肉人民。史可法本人也认为有四镇作南京小朝廷的屏障,自己的督师大学士就可以安然无事地当下去。”
——第三章,页89
墳评:顾先生这段议论非常夸张,但不见史料引证,似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论调。
贰柒:
原文:
①“朱由崧的荒淫在历史上可以同许多亡国之君媲美。”
——第三章,页92
②“弘光朝廷的苟且偷安达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一旦清兵南下立刻土崩瓦解,就是毫不奇怪的事了。”
——第三章,页96
墳评:顾诚对弘光的评价可谓极低。
贰捌:
原文:
“《明史》在清代推为信史,实则谬误甚多。”
——第四章,页101
墳评:此句小注可以看出,顾诚对《明史》评价较低。
贰玖:
原文:
①“尽管在1644年冬有“北太子”、“南太子”案,清初号称“朱三太子”的案件层见迭起。”
——第五章,页112
②“弘光元年(1645)三月初一日,这个少年从浙江金华到了南京,被交付锦衣卫冯可宗处看管。”
——第五章,页113
墳评:顾诚此处表述有误。所谓“北太子案”是发生在1644年冬,但是“南太子案”是在来年才案发的。即顾诚自己②处也有所提及。
叁拾:
原文:
①“‘童妃’案和假太子案的喧嚣一时,实际上是某些东林—复社党人在幕后掀风作浪。”
——第五章,页115
②“由于他们当中的骨干分子为夺取权力往往采取阴谋手段,难以弄清详细情况,但对弘光帝进行人身攻击,借‘三案’大肆发挥的都是自命为东林—复社的‘君子’,由此也可以看出其端倪。”
——第五章,页116
③“朱由崧的荒淫在历史上可以同许多亡国之君媲美。”
——第三章,页92
④“可见朱由崧的失德败度确有其事,并非野史作者的轻信流言蜚语。”
——第三章,页94
墳评:如我前文曾述,大悲一案,阮大铖曾想借以清洗朝内东林党人,由于马士英没有赞同而作罢。但是顾诚此处介绍三案的时候,只有大悲案介绍极为简略,后面做分析时,也只是分析童妃案和假太子案,单以攻击东林人。顾诚在②处说,东林攻击弘光帝、夺取权力是“大肆发挥”和“采取阴谋手段”的,但从③④可以看出,至少顾诚自己也是承认弘光皇帝所作所为非常过分。我不是否认东林所做之事的可恶,但是顾诚在这里分析时没有从实际出发,只顾着攻击东林,就值得质疑他的态度是否实事求是了。
叁壹:
原文:
“直至社稷倾覆,江山变色,东林—复社党人仍把责任全归之于弘光昏庸、马阮乱政,自我标榜为正人君子,实际上他们自己也是一批追名逐利、制造倾轧的能手,对弘光朝廷的覆亡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章,页122
墳评:这似乎就是顾诚对弘光一朝的基本论点。
叁贰:
原文:
“这本来是史可法增进同高部将士感情的一个机会,然而史可法却因为高部是‘流贼’出身,坚决拒绝,命高杰子拜提督江北兵马粮饷太监高起潜为义父。由此可见史可法政治偏见之深和不通权变。”
——第五章,页125
墳评:此段议论,据下面小注,结论来自应廷吉的《青燐屑》。但我翻了《青燐屑》有关记载,只是记述了当时发生的情况及结果,并没有写史可法拒绝认高杰子为义子的原因。顾诚何以认定史可法拒绝的原因是史可法认为高部是“流贼”?
叁叁:
原文:
“殊不知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危,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五章,页135
墳评:这一段关于史可法的议论,对于南明当时的局势走向而言,值得商榷,但是抛开关于史可法的讨论而言,一个人“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危,对于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很认可的。可以与当今社会对看。
叁肆:
原文:
“潞王朱常淓的监国由于时间极短,又毫无作为,在南明史上不过是一个小插曲。历来的史家因为他的政权从未有效行使过权力,注意甚少。但是,从历史的因果关系来看,朱常淓的降清仍是一个关键问题,值得加以分析。
首先,它证明了明朝北京覆亡以后,麕集在南京一带的官绅为解决继统问题而展开的立亲、立贤的争执不过是汉族官绅内部的一场权力之争,‘立贤’的对象朱常淓在本质上同朱由崧毫无二致。……
其次,弘光政权垮台以后,朱常淓本来是皇位继承问题上最少争议的人选,就连不久以后成为隆武皇帝的朱聿键当时正在杭州,也拥护他出任监国。如果朱常淓稍有民族气节,把抗清的旗帜竖起来,即便一时守不住杭州,南方各地的抗清势力也比较容易形成一个核心。只是由于他的降清,才紧接而来出现了朱明宗室的两个远派子孙唐王朱聿键同鲁王朱以海的争立;在朱聿键的隆武政权垮台以后,又爆发了朱聿键之弟唐王朱聿【钅粤】援引‘兄终弟及’之义同桂藩朱由榔的争立。这两次争斗都严重地分散和抵消了南方的抗清力量,给清廷征服全国提供了有利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观察,朱常淓的望风纳降确实是关系非浅的,他应当被作为民族败类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受到无情的鞭挞。”
——第五章,页148、页149
墳评:顾诚此处特意谈了朱常淓投降的意义,似乎有理有据,但是我觉着除了最后一句骂朱常淓的话,其他意义不大。顾诚的第一点是为了证明朱常淓气节不够,也是扶不上墙的烂泥。但是这实在是个事后诸葛亮的议论,没啥大意义。而且如第二点所说,当时朱常淓本身就是继位争议最小的一个人,不立他又立谁呢?这是皇权专制制度的问题,不是我们今天随便说说就能解决的。第二点说朱常淓的投降导致后来的各王争立,分散了抗清力量,这是事实,但是只是表象。实际上,就是顾诚自己也知道,如第一点所说“立亲、立贤的争执不过是汉族官绅内部的一场权力之争”,已经表明当时各王争立,不仅是各王自己的事,更是各官绅派系之间的斗争。弘光帝时期没有引起各王争立,结果又如何呢?党争不除,南明就难以打破烂局,即使局势一时有所好转,也基本只是昙花一现。顾诚此处不以历史已发生的事来推测未来,反以未来之事证成历史,于理似有所不通,且两点本身便有互相牴牾之意。潞王朱常淓的迅速投降,确实寒了一些人的心,但只能说是加速了南明各派的斗争,只是间接原因,无处不在的党争才是重点。
叁伍:
原文:
①“以算命吉辞公然形之于奏疏,不仅愚昧可笑,更说明其寡廉鲜耻。”
——第六章,页151
②“孙之獬在明朝天启年间投靠太监魏忠贤,成为阉党。崇祯初销毁《三朝要典》时,他抱《要典》哭告太庙,为世人所不齿。清兵占领北京后,他宦兴大发,向多尔衮等人摇尾乞怜,上疏说:‘臣妻放足独先,阖家剃发效满制’,得以录用。有的书记载他入朝时想挤入满洲官员班列,满官认为他是汉人不予接受;转入汉班,汉族官员又因为他已经剃发改制加以拒绝。弄得孙之獬进退失据,狼狈不堪。”
——第六章,页153
墳评:①是顾诚评价孙之獬的。孙之獬用卜卦为自己拍清廷马屁作理论依据,确实可以称之为“寡廉鲜耻”,从②处也可见他这个人当时即为人所鄙视,但是因此说他“愚昧可笑”就不太妥了。卜卦之事,即如今日,依然有非常多的人相信,何况是三百多年前的人?以今天的观念来硬性要求古人,恐怕不合唯物史观。
叁陆:
原文:
“山海关战役后,多尔衮曾下令沿途各州县官民剃头留辫。进入北京以后,遭到汉族居民的强烈反对,在朝汉族官员遵令剃发的为数寥寥,不过孙之獬等最无耻的几个人。不少官员观望不出,甚至护发南逃,畿辅地区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尔衮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自知操之过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次年五月大顺政权和弘光政权相继被摧毁后,多尔衮认为天下大定了,六月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
——第六章,页153、页154
墳评:可以想见当时人们的为难。虽然满清先强令剃发遭反对后取消了命令,但是当时无论官员与百姓,必有已剃发和未剃发之分。可以想象取消命令后,那些已剃发的人,会被某些没有剃发的人嘲笑甚至鄙夷。后来清廷又开始强制剃发,且命令极为严苛,我们又可以想见那些已经剃发的人,特别是被嘲笑的人会反过来嘲笑还没有剃发的人,甚至可能出现举报诬陷等事发生。俗语有“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我虽不太同意此话,但颇能理解此话背后所隐含的辛酸,更何况还有“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极惨状。
叁柒:
原文:
①“中国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汉族本身也是由多种民族融合而成的。汉族人士可以当皇帝,少数民族人士当然也可以君临天下。无论是哪一个民族为主体建立的中央政权都决不应该强行改变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六章,页154
②“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社会集团当权,都必须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违反了这一原则肯定要引发社会的大动荡。清初满洲贵族的倒行逆施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
——第六章,页158
墳评:这句话完全可以看出,顾诚并不囿于民族之见。但是《南明史》全书充斥着贬损满清的话,又是为何?初步看,顾诚似乎主要是从文化观,特别是阶级观来讨论的。
叁捌:
原文:
夏完淳说:“宗周谓泽清等可斩也。泽清固可斩也;处南都之势,发此危言,不足以壮国威,且速其祸。于是,四镇合疏纠宗周去;(姜)曰广继之。……朝堂与外镇不和,朝堂与朝堂不和,外镇与外镇不和,朋党势成,门户大起,虏寇之事,置之蔑闻。”据归庄说:刘宗周“后亦自悔其失言”,“自悔其劾公(指路振飞)之误。”刘宗周的慷慨陈词,主观上是显示自己的凛凛正气,客观上却加剧了弘光朝廷内部的矛盾。
——第七章,页169
墳评:夏完淳少年奇才,享年虽然仅仅17岁,但见识如此不凡,实在难得!我想,顾诚先生自己,在思考研究南明史的时候,也应该借鉴夏完淳的这段话。至于今天网络上的一些偏激的话,存古此言,更是需要我们每个人认真体会、引鉴。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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