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学家修撰历史著作时,无非有两种:其一、将其为“史实”,就是不掺杂任何主客观情感的真实记载;其二,则是将其变为“史论”,在写历史事件时,加入一些自己的看法。
可以说,在古代中国,历史学的传统主要是以历史编撰的形式创立和发展的,自西汉历史编撰者司马迁之后,唐代的历史学家刘知几则开创了另外一种门类的工作,即:对历史编撰这项工作本身的研究,到宋代时期更是开始了以以往的历史记录为材料的针对“历史”的研究活动。
史学家王夫之的作品多为后者,王夫之注重从一个整体框架上对中国的历史进行探究,有些“溯源”的意思。而在王夫之具体的写作手法中,除了传统的辨别史料真伪、考证野史传闻、总结归纳等方式外,他还使用了“移情”等研究方法。甚至,他还运用到了心理学,将历史环境与历史人物二者间的意境有机结合,为我们呈现了一个不一样的史论作品。
明朝的覆灭与清朝的崛起,令王夫之心中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朝代更替之际,王夫之意识到:写史的主要目的在于让文字能够流传后世、经世致用。在写就《读通鉴论》后,王夫之就对自己的写作初心与笔法有了一个客观认识,那就是:“编中所论,推本得失之原。”
“鉴岂能为功于我哉!故论鉴者,于其得也,而必推其所以得,于其失也,而必推其所以失。其得也,而必思易其迹而何以亦得;其失也,必思就其偏而何以救失,乃可为治之资”。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王夫之找寻的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那就是:“得失的源头”。从何处得到?为什么又失去了?从哪里失去?失去后又怎么获得?
可以说,这就是王夫之的作品比其他史论高明的地方,也是超脱传统史学作品框架的地方。并且,王夫之在写史时,往往会先结合自己的观点首先提出问题,然后,就这一问题从“方”与“体”两个方面来阐述观点。
万事皆有“方”与“体”,这是王夫之对事物总结出的运动规律,二者之间存在必然联系,亦或是因果关系。“道”则是王夫之对世间万物的最高认识,“道”并没有形象的表达,在王夫之作品中某些“道”可能是道理,而有些地方的“道”又可能是道德,某些地方又指代了某些自然界的规律,还有些则代表了对事物的正确认知等等。没
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王夫之的文字世界中,“体”、“方”、“道”就是规矩与规律。
其实,纵观王夫之的史学作品,都脱不出“协同统一”的整体观,然后,再根据“引而伸之,浚而求之,博而证之”逐步将要表达的观点细化。杂乱无章的历史就像是一团乱麻,王夫之的方法就是找出针线,将着团乱麻梳理成协调统一的整体。
王夫之的作品《黄书》与《噩梦》,总字数不到三万,却囊括了大明王朝几百年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内容。王夫之本人说过:“为了阐述人物事件的得失,必须从根本上剖析明朝,分析明朝,不能从单一事件上就事论事。”
见微知著,由著至微,可以说,王夫之的史学作品就像是囊括了中国古代史一样。
在统一原则后,王夫之对历史事务的分门别类也十分考究,例如:将同样的事件、同样的人、同样的制度等分到一类中阐述。例如:王夫之将帝王、大臣、孔孟周公划分到同一大类中,在这个大类中,唐太宗、汉文帝、汉景帝三位类似的皇帝被归为一小类。
并且,王莽、曹操这样的统治者也被归为一小类,盗贼与异族侵略者再被归为一小类:“萧、曹、房、杜之治也;刘向、朱云、李固、杜乔、张九龄、陆贽之贞也;孔融、王经、段秀实之烈也… …汉文景光武、唐太宗之安定天下也。”
前文我们说过,王夫之的史学作品中不乏心理学剖析,那是因为:
“治之所资者,一心而已矣… …设身于古之时势,为己之所躬逢;研虑于古之谋为,为己之所身任。取古人宗社之安危,代为之忧患,而己之去危以即安者在矣;取古昔民情之利病,代为之斟酌,而今之兴利除害者在矣。得可资,失亦可资也;同可资,异亦可资也。故治之所资,惟在一心,而史特其鉴也。”
研究史学,不能将自己置身事外,要设身处地的站在古人的角度思考,让二者之间“心意相通”。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认知与古人平等,与历史的客观存在不谋而合。后人与古人站在不同的历史节点上,所处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社会经济水平、人的价值观都存在差异。
所以,只有融入到历史世界中,才能正确的评价历史的人和事,这样才能从中取得收获。
清代学者刘献廷称:“王夫之学无所不窥,于《六经》皆有说明。洞庭之南,天地元气,圣贤学脉,仅此一线。”前苏联人弗·格·布洛夫则称:研究王夫之的著作是有着重要意义的,因为,他的学说是中世纪哲学发展的最高阶段… …他是真正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参考资料:
【《衡阳县志·王夫之列传》、《清代七百名人传·王夫之》、《王夫之的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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