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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离婚律师”郑毓秀:代理梅兰芳孟小冬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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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5-23 15:22热度:加载中...

民国“离婚律师”郑毓秀:代理梅兰芳孟小冬离婚案

 

民国“离婚律师”郑毓秀:代理梅兰芳孟小冬离婚案

郑毓秀

在热播的电视剧《离婚律师》里,姚晨饰演了一位专打离婚案的女律师,法庭上的她巧舌如簧,几次打败业界前辈,是极具潜力的新星。生活中的她敢爱敢恨,是女汉子也是萌妹子,虽然为别人理清了情感纠葛,自己却未能免于为爱情所困。律师这一行,男多女少,在中国历史上女律师更是凤毛麟角,然而她们用自己的才华与智慧留下了一记记漂亮的惊堂木。

与史良同活跃在上世纪30年代上海律师界的郑毓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律师。

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女性第一位获此殊荣者。然而当时中国禁止女性从事律师行业,郑毓秀仔细研究了上海的司法制度,发现女性虽然不能在国际混合法庭和中国法庭充当律师,但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郑毓秀与后来的丈夫魏道明征得法国领事的同意,在法租界开办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因此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位女律师。

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上海离婚案渐渐多了起来,开始在上海执行律务的郑毓秀着手处理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一个妇女怀疑丈夫有外遇而向她求助,并提出离婚的要求。

当然最著名的,当数京剧大师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离婚案。郑毓秀与孟小冬并无交情,中间人是一位戏迷记者。

1931年,梅兰芳与孟小冬四年的婚姻终于走到尽头,从才子佳人到劳燕分飞,两败俱伤。心如死灰的孟小冬回到天津,吃素念佛。

《天津商报》的记者沙大风是资深“冬迷”,看到小冬婚姻受挫,自暴自弃,十分痛心。他认为梅孟婚姻乃人所共知,既然分手,也应通过法律,正式提出离婚,取得合法手续让社会知晓,来去清白正大光明。他还推荐上海知名女大律师郑毓秀。小冬采纳沙大风意见,于1931年夏秋之交南下上海,正式聘请郑毓秀为法律顾问,让梅兰芳给个说法。

此案最终结果为梅兰芳给孟小冬离婚补偿4万元。

郑毓秀如何与梅孟调解的现已难考,但这4万元里有孟小冬后半生的男人杜月笙很大功劳。到了上海后的孟小冬找到了她的结拜姊妹姚玉兰,此时的姚玉兰已经嫁给上海大亨杜月笙,是他的四姨太。姚玉兰让杜月笙出面给在北平的梅兰芳打电话,告知小冬要在上海请律师,正式离婚。杜月笙出主意,让梅兰芳拿笔钱出来,算作离婚补偿,从此与孟脱离关系。

大亨开口,梅兰芳不敢得罪,一口应承给4万(折合今天人民币至少40万)。

据说这笔钱是杜月笙先垫上的,当时的梅兰芳手头并不富裕,为了还债,他把心爱的北平无量大人胡同的花园住宅卖掉,并于1932年全家迁居上海。

梅孟离婚案从此成了郑毓秀代理过的最知名案件。很像《离婚律师》的剧情,姚晨饰演的罗鹂为她的当事人努力争取每一份应得的利益。法律不规定一个人必须爱另一个人一辈子,法律不保护感情,只保护财产。人生里最美好的事物都是免费的,比如爱情,但当爱情尽了的时候,法律给你尊严,保证你的生存,让你有力量迎接下一个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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