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宗于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初三日一份�t书中,命国史馆编纂《明季贰臣传》。他说:明清之际,洪承畴等明末诸臣望风归附后金-清,而后者出于“开创大一统之规模,自不得不加之录用,以靖人心而明顺逆。今事后平情而论,若而人者,皆以胜国臣僚,乃遭际时艰,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辄复畏死刑生,�t颜降附,岂得复谓之完人?”对降清的“胜国臣僚”表示极大的蔑视。他又说:
朕思此等大节有亏之人,不能念其建有勋绩,谅于生前;亦不因其尚有后人,原于既死。今为准情酌理,自应于国史内另立“贰臣传”一门,将诸臣仕明及仕本朝各事迹,据实直书,使不能纤微隐饰。
乾隆四十三年二月,乾隆帝又颁发谕旨说:
著交国史馆总裁,于应入《贰臣传》诸人,详加考核,分为甲乙二编,俾优者瑕瑜不掩,劣者斧钺凛然。于以传信简编,而待天下后世之公论,庶有合于《春秋》之义焉。
乾隆帝把降清的“胜国臣僚”称为“贰臣”,并为他们立《贰臣传》。由此,“贰臣”成了投降变节臣僚的同义语和代名词。但从其后一个谕旨看,乾隆帝还是将“贰臣”分为“优”“劣”,要评判和分清他们的“瑕”“瑜”。
“贰臣”一词在清代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乾隆中叶,清廷已从鼎盛局面开始下滑,国内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趋尖锐,各地反清斗争风起云涌,此起彼伏,清廷犹如坐在火山口上。在这种情况下,乾隆帝为加强封建统治,从儒家的思想宝库中重新摭拾“忠君”、“忠贞不二”等理念,指斥降清汉官、汉将“大节有亏”,将其统统编入《贰臣传》中。显然,“贰臣”是一个反映封建正统思想的概念,今天应为我们所不取,新编《清史》自然也不会采用。
清代“贰臣”自然有贪生怕死、变节求生的共性,他们降后金-清之后,助纣为虐,替满汉地主阶级杀戮人民。例如,明清之际第一个投降的李永芳,当后金兵突袭抚顺成功后,他即刻丧失信心,不作任何抵抗,尤其是在接到努尔哈赤的一封恐吓信:“如果(你继续对后金)作战,兵射的箭不能识别你,如果被没有眼睛的箭射中,就要死亡!”便身着袍服,乘马出城投降。又如,掌握南明隆武军政大权的郑芝龙,只因清廷“许以破闽为王”,便不顾家人和部将的再三谏阻,更无视清廷南下大肆推行民族屠杀的血淋淋的事实,悍然降清。再如,洪承畴被俘之初,拒不投降,甚至“谩骂不已”,然而当范文程前往规劝时,见洪屡次拂拭掉落于承畴其身上的尘土,就得出结论:“承畴不死矣!其敝衣犹爱惜若此,况其身邪?”洪降清后,在东南、西南屠杀了数以万计的无辜百姓。他们无视民族利益的罪行,无疑应受到严厉的批判。因此在辨“人物奸贤”上,“贰臣”们决不属于“贤”者之列。但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讨论任何历史问题和历史人物时,一定要将他们放在当时那个具体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时代中,进行辩证地分析。具体到明清之际的“贰臣”,每个人又有所不同:有纯属贪生怕死(如李永芳),有怀有个人野心(如郑芝龙、吴三桂),有对明朝统治不满(如洪承畴),有因明廷内部矛盾(如尚可喜)而降清者。因此,我们对“贰臣”应作具体分析。我以为,上述四种人中,前两种人应予否定,这是毫无疑问的;即就“有对明朝统治不满”和“因明廷内部矛盾”而降清者言,我们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笼统地一概肯定或一概后定。下面我们以冯铨、尚可喜、洪承畴为例,就他们降清前后的思想和活动,作一阐述。
冯铨于明万历末年中进士,授翰林院检讨。之后,其父被东林党弹劾而罢官。天启年间,阉党首领魏忠贤当政,残酷迫害东林党。冯铨认为复仇时机已到,立即投身于魏忠贤,并秉承魏的旨意,残酷地迫害东林党人。崇祯即位之初,清除阉党,冯铨被定为有罪之人,削籍为民,赋闲家居。清顺治元年(1644),摄政王多尔衮为笼络汉族地主阶级,书征冯铨。而冯铨为一己之私利,即爬进统治阶级圈内,置多尔衮大力推行的民族压迫政策于不顾,“闻命即至”。像冯铨这种人有什么值得肯定的地方呢?
尚可喜本是明驻守皮岛的练兵游击毛文龙义子。毛文龙被督师袁崇焕擅杀后,其心腹部将沈世魁不服,借机囚禁明廷任命的总兵黄龙,酿成兵变。尚可喜得知消息,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平定了兵变。但由此得罪了沈世魁,后者于两年后指使部将诬蔑尚犯有罪行,并准备加害于他。尚可喜得此消息,怒发冲天,说:“吾束发行间,海上立功,血战十余年,父母兄弟妻子先后丧亡,出万死一生,计不过为朝廷追亡逐叛,而妒功嫉能之人乃出力而挤之死地。今权归世魁,欲杀一营将,如疾风卷箨,特易易耳。大丈夫将扫除天下,宁肯以七尺之躯,俯首就戮乎!”于是愤然投降了后金。顺治、康熙年间,尚可喜在镇压农民军与南明王朝的抗清斗争中效尽了犬马之劳,为清廷一统大业立有功勋。顺治十七年(1660)尚可喜受命镇守广东,吴三桂镇守云南,耿继茂镇守福建,时称“三藩”。康熙十二年初,尚可喜上疏请求告老还乡,受到康熙帝嘉奖。十一月底,吴三桂在云南举起叛旗,耿继茂孙精忠后在福建起兵响应。一时间,变乱的战火燃遍了南部中国。尚可喜听到自己的姻亲耿继茂叛乱的消息后,非常愤怒,上疏与其决裂:“今精忠背恩反叛,臣大义灭亲,怒冲冠而恨切齿!”吴三桂多次派人诱可喜叛清,可喜不仅不为所动,反将来使械送京师。可喜的儿子之信后也劝其反清,受到怒斥。康熙帝对他的这些举动大为嘉奖,下令将两广军务交给他全权处理,随后又晋其为平南亲王、子之孝为平南大将军,赏赐无算。尚可喜的举动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吴三桂的算盘,避免变乱扩大,使清廷赢得了一些平叛时间。康熙十五年,尚之信乘可喜病重之机,举旗叛清,但由于尚氏家族大多听信可喜“一日尚存,当尽一日之心”、“仍事先帝”的嘱咐,不予合作,致使广东的反清活动未有多大声势。这在一定意义上瓦解了三藩的反清活动,对维护一统大业是有利的。因此,尚可喜死后,康熙帝派朝廷大员赐祭,并颁发谕旨说:“王功盖天下,人所共知,忠心为国,昼夜靡宁。若天下臣子俱能如王,天下不致变乱。”
但是,尚可喜在清一统大业过程中贪婪成性,嗜财如命。早在崇德年间,他对明军战斗中,就多次“私得人户、金帛、牲畜,法司以奏”,并受到太宗的严厉斥责:“此岂王自得,必散于众兵耳。”出镇广东后,又把广东变为自家之天下,肆无忌惮地大肆兼并民田,在海州、花山一带擅立多处“王庄”;与民争利,“遍搜厚利,于稍可经营之处莫不密布爪牙心腹,横行剔括,以归私橐。又其子孙亲戚并翼下官丁亦无不渔猎射利,以夺民间之恒业”,仅从盐埠、渡税、总店、渔课、市舶五项中,每年即可收入数十万两。尚可喜和吴、耿的倒行逆施,使三藩又形成了一股独霸一方、割据称雄并危害一统大业的反动势力。所以,尚可喜在清初可谓有功有过。
再来看洪承畴。据说,洪承畴年少时,一次与学馆教书先生洪启胤对对联,他以砚台做答随口说出:“黑砚台,砚台黑,为官铁骨叮当当包黑。”短短的十五个字,表明了他自幼憎恶贪官污吏、欲作清廉有为之人的不凡报负。降清之前,洪承畴对明廷可谓忠贞不贰,效尽犬马之劳。崇祯十一年(1638),他奉命“专督关中”,残酷镇压农民起义军,俘获闯王高迎祥,将李自成打得“大败,以十八骑走商洛。关中贼略尽”。然而却因权臣杨嗣昌的一纸“屡战无功,有纵敌之罪”的诬告信,被崇祯帝削去兵部尚书之职,改赴辽东,主持抗清事宜。明清两军松山之战时,洪承畴等“竭力死守,如士兵每日食米一碗,督抚镇亦每日食米一碗”,洪为此连续上疏十八道,“惟望大兵(按指明军)速至,以救倒悬”。不料,这些求救书均为监军、太监高起潜私自扣下,导致援军始终没有到来,洪承畴等人兵败被擒。这些事,在洪承畴的头脑里一定是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挥之不去。所以当洪被生擒后,皇太极亲自出马,问寒问暖:“上(按指皇太极)自监视,解所御貂裘衣之,曰:’先生得无寒乎?’承畴瞠视久,叹曰:’真命世之主也!’乃叩头请降。”这里的“瞠视久”和“叹”四个字,充分显露了洪承畴当时的矛盾心情和激烈的思想斗争。此时此刻,他必定会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也必定会把崇祯帝的刚愎自用、猜忌心重、动辄屠戮臣僚的性格、作法与皇太极的以诚待人、礼贤下士的品质作出比较,从而说出“真命世之主”的话。洪承畴降清后,与皇太极在朝廷上有一番对话:“上语承畴曰:’朕观尔明主,宗室被俘,置若罔闻。将帅力战被获,或力屈而降,必诛其妻子,否亦没为奴。此旧制乎,抑新制乎?’承畴对曰:’旧无此制。迩日诸朝臣各陈所见以闻于上,始若此尔。’”从洪承畴的回答话语,可以看出他对崇祯帝滥杀臣僚的作法是不满的。可见,笼统地说洪承畴的降清是贪生怕死似乎不足服人。
洪承畴降清后,终皇太极之世,并未受到重用。世祖顺治帝即位后,他才先后受到摄政王多尔衮、顺治帝的重用。清代著名史学家赵翼这样评价洪承畴:“(洪)出经略江南诸省,逋寇以次削平,后再出经略楚、粤、滇、黔诸省,西南底定,皆其功也。”从顺治二年至十五年的十余年间,洪承畴身膺重命,摧毁了腐朽已极的南明诸王朝,消灭了残明势力,击败了农民军的联明抗清。他指挥的清军,所到之处,注意“招徕抚辑”,使饱受战乱之苦的农民和下层群众稍得复苏“民情安悦”;对边疆少数民族实施“因俗而治”、“用安远人”的“一劳永逸之计”;洪承畴在顺治帝亲政前后,多次上疏强调,远古帝王奠安天下,必以修德勤学为首务,为此希望顺治帝努力学习汉文,熟读六经,如能“朝夕进讲,则圣德日进,而治化益光矣”。顺治帝亲政后,接受了洪承畴等人的建议,刻苦学习汉文,并认真地吸取汉族皇帝的丰富的统治经验。在顺治帝的带动下,整个清统治集团加速了尊孔崇儒、习学汉文化的进程,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所有这些,有利于减少社会经济的破坏,减轻农民的负担,缓和阶级矛盾,同时对于清初统治者的锐意图治,迅速促进满汉与边疆少数民族的融合,对于促进清朝一统局面的迅速到来,均有裨益。这是洪承畴一生的重要功绩和重大贡献,是应该而且必须予以充分肯定的。
由此可见,我们今天评价尚可喜、洪承畴一类“贰臣”,应该站在整个中华民族和大一统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地予以评价。
如所周知,“大一统”思想和“华夏文明”,数千年来一直浸润着中国人民的思想感情,这是一种巨大的向心力,促使人们具有无比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成为全体中国人不断前进的精神力量。
“大一统”思想,要求人们统一于华夏,统一于“中国”。然而,这“华夏”与“中国”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大民族主义,而是多民族间的融合体。正如—_历史学一代宗师杨向奎先生所总结的 _–华夏文明发展过程中自身逐渐形成的一个“完整的历史哲学体系”公羊学派的理论所说:
《公羊》中的“中国”、“夏”与“夷狄”,不是狭隘的种族概念,它定义于政治与文化的水平,夷狄可进为“中国”,“华夏”可退为“夷狄”。
“中国”、“夷狄”之别在乎“尊尊”,“尊尊”是伦理概念,也是政治概念。(东汉)时王室已乱,而左右上下莫能正,败坏无行,是“中国”而有“夷狄”行,亦新夷狄也,夷狄不能主中国,是“中国”不能主“中国”。反之,如“夷狄”能匡王室而尊尊,“夷狄”亦新中国,中国当然可以入主中国。这是《公羊》之最胜义……。这种理论对于维护中国之一统,以及民族间的团结与融合都起了无比的作用。
按照公羊学派的这一理论,我们就不难理解清廷入主中国这样的重大历史事件了。明朝末年,广袤的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三股政治势力:明朝中央政权、农民起义军、满族贵族建立的后金-清政权。显然,这三股势力,不论哪一方,只要能结束明末以来的严重内乱,统一全国,都是符合人民意愿的,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抵御外来势力的入侵,有利于维护大一统和祖国领土的完整,因此都应予以肯定。那么,这三股势力中,谁能担此重任呢?
“明亡于神宗”,这已是不争的历史事实。崇祯帝即位后,从父祖和兄长(即明神宗、光宗、熹宗)手中接过来的是一个危机四伏、行将倾覆和灭亡的烂摊子:朝廷腐败已极,内部党政激烈;太监之受重用,加深了朝廷与各级官吏、领兵将领的矛盾;文臣武将贪污贿赂公行;赋税加派严重,土地兼并更趋激烈,贫富两极分化严重,百姓怨声载道。而其个人极强的猜忌心理、乱杀臣僚、政令朝令夕改,更促进了明朝的覆亡。由此可见,明朝已不可能担当统一中国的大任。
由李自成和张献忠领导的两支农民起义军,不是新的生产力的代表,加之两支起义军内部矛盾重重,企图互相吞并,都决定了他们也不能担此统一大业的重任。
满族的前身是长久以来居住在今松花江南北及黑龙江一带的女真族,其先民肃慎氏早在西周初年即向周王“贡��矢石�e,其长有咫”,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只因满族居关外荒僻之地,而被中原的封建皇朝视为“夷狄”。到了明末,努尔哈赤以“七大恨”举兵反明,建立了“后金”。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建国号为“清”。从此,清政权在皇太极的领导下,仰仗八旗制度为清军的崛起所奠定的社会基础,又积极吸取汉族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社会经济日趋繁荣,军事实力比明廷、农民起义军均为强盛,加之皇太极求贤若渴,礼贤下士,又具有较高的军事指挥才能,满族贵族内部上下协调,步调一致。所有这些,都使后金-清政权处于蓬勃向上的发展阶段。历史事实充分证明,明清之际的三股势力中,只有被称为“夷狄”之类的清政权才能“匡王室而尊尊”,即担当统一中国的大任。固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后金-清自努尔哈赤、皇太极以来,向明中央政权要分裂,自立为国,不承认自己是明人、中国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四分五裂局面的出现。乾隆修《明史》时,也还不承认清朝先世是明朝边关守将,竭力掩盖努尔哈赤被明封为“龙虎将军”的事实。他竟数典忘祖,大谈“我大清兴于东海,与中国无涉,虽曾受明之官号耶,究不过羁縻各系而已,非如亭长、寺僧之本其臣子也。”清入关后,又实行一系列民族压迫和民族屠杀政策,给汉民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带来重大灾难。这当然是错误的,应该加以批判的。实际上,这也是当时人、乃至后来学者对一统大任担当者-清统治者心存犹豫之处。但不管怎么说,明清之际担当一统大任的非清莫属,这应该是无疑问的。我们不应用清统治者的民族屠杀政策来否定其承担一统大业的身份。
由上所述,可知尚可喜、洪承畴等人于崇祯年间降清,既是无奈之举,但又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应加以肯定。
我们说尚可喜、洪承畴等人“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只是就清廷不自觉地承担了一统重任而言的。至于有的学者把他们与张治中、傅作义相提并论,是不恰当的。因为张、傅是投奔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明与清都是封建皇朝,都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代表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尚、洪则都是地主阶级代表人物,他们无论是为明还是投清,都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们既然是地主阶级的代表,自然都赋有地主阶级的贪财如命、唯利是图的本性。要他们像无产阶级革命家那样,在敌对势力面前视死如归,甘洒热血,是不可能的。这里还要提及的一点是,有学者认为,我们不要一提起“贰臣”,就骂他们“背叛祖国,背叛民族,背叛人民”。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的“祖国”从来都是封建地主阶级对人民进行专政的国家,他们之为“祖国”服务,实际上只是为封建皇朝服务,为封建地主阶级服务;他们从不是“人民”,不可能为整个中华民族和全国人民服务,相反却总是与人民对立的。所有这些,都是由封建地主阶级的阶级本性决定的,都是我们在评价历史人物时要时刻注意的。
我们今天评价尚可喜、洪承畴一类“贰臣”,重点不是在“奸贤”上,而是应充分肯定他们为清一统局面的形成所采取的行动、所作的贡献(前面已说过,就是乾隆帝本人,对“贰臣”也不是一骂到底,而是有分析的,即分为“优”和“劣”,“瑕”和“瑜”)。
这样说来,是否就可以将“民族大义”、“民族气节”完全抛弃而不顾呢?绝对不是。
“民族大义”、“民族气节”是一个民族立世的根本。如果抛弃它们,这个民族就失去了希望,最终也就会为世所抛弃。
清廷入关后,强制推行�S发、圈地和投充等法令,实行极为残酷的高压统治,同时对所征服的地区继续实行疯狂掳掠、大肆屠杀,如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即是。这就使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原来的阶级矛盾转化为民族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汉民族和广大下层人民群众奋起反抗清廷的高压统治就是正义的,值得大书特书的。
在反抗清廷高压统治和疯狂屠杀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人和事。就人物而论,李定国、郑成功、史可法等人堪称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楷模,是我们的民族英雄。李定国在民族危难之际,毅然挑起了“联明抗清”的大旗。他在顺治年间,联合南明永历王朝,在湖广、四川、广东、广西、云贵的西南战场,取得了击毙清定南王孔有德、敬谨亲王尼堪两位“名王”的大捷,引起了清廷的极大震动。郑成功在其父郑芝龙决定降清后,毅然拒绝与其同行,并告诫其父说:“从来父教子以忠,未闻教子以贰。今吾父不听儿言,后倘有不测,儿只有缟素而已”。顺治年间,郑成功领导的东南抗清战场,与李定国领导的西南抗清战场遥相呼应,有力地打击了清廷的高压统治和民族征服政策。顺治十八年(1661),他为了在台湾建立抗清基地,在台湾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一举驱逐了窃据台湾40年之久的荷兰殖民者,收复了祖国的神圣领土台湾。史可法在顺治二年初清军围困扬州时,写下了遗书:“遭时不遇,有志未伸,一死以报国家,固其份也!”充分表达了誓死不降清的决心。后扬州失守、史可法被俘。面对清将多铎的再三劝降,他又毅然表示:“吾为天朝重臣,岂可苟且偷生,作万世罪人?吾头可断,身不可屈,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城亡与亡,我意已决,即劈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在生死面前,大义凛然,坚贞不屈。他们尽管对旧皇朝有“愚忠”的一面,但行动上确是反对清统治者民族压迫和屠戮,具有正义性,符合当时广大人民(尤其是汉民族)的利益。值得我们永远歌颂。
由上所述,我认为,评价历史人物,应从大一统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出发,不注重其一时一事,而是看其一生是否对大一统 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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