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历史上的辛普森杀妻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这起案件可以说是非常有趣的。我们都知道,每一个案件都是警察与歹徒之间的较量,每当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时候,受害者和一些正义的吃瓜群众的心中也会是无比畅快的。毕竟在很多人的心中,只要嫌疑人被抓,等待审判,就可以了。但如果碰到了非常曲折离奇的案件,或是在美国这种国家,往往庭审的过程中要比要比最犯犯案的过程还要精彩。不像我们国家安全设施那么到位,到处是摄像头,随时可以取证。在美国每一次审查案件都会是绞尽脑汁的一个过程。需要从证人以及嫌疑人的话中进行揣摩分析,最终获得有效信息。
但如此一来,主观性的判断太强,也容易被找出漏洞攻破,曾在1994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辛普森案”便是如此。辛普森是谁?中国人可能并不熟悉,但他可是上世纪在世界级美式橄榄球赛坛上叱咤风云的人物,70年代甚至可以说是他的年代。
这样一个家喻户晓的运动员被卷入两起谋杀案,其对美国社会造成的震撼可想而知。辛普森曾有一名漂亮的白人妻子妮可·布朗,但两人因为感情破裂已经离婚,妮可也找到了新的男友朗·高曼。
辛普森想要挽回与妮可之间的感情,但屡次求而不得。愤怒的辛普森选择在1994年6月12日晚上10点左右,妮可与高曼两人约会的时候,将两人杀害,这便是警方对于辛普森的指控。
当然,他们也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辛普森的确是杀人凶手。就在13日凌晨,接到报案的警方来到了辛普森的住所进行调查,发现了他的汽车上染有血迹。由于辛普森不在家,警方便直接破门而入,在辛普森的后花园中找到了带有血迹的手套等证物。
此外,经过对犯罪现场的血迹检测发现,其中有不少血迹是属于辛普森留下的,这一切看上去似乎完全可以对案件下结论了。6月17日,警方派出了大量警力对辛普森实施抓捕行动,精彩程度绝对不亚于任何警匪追逐大片。
但辛普森最终还是被带去警局,不过他还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辛普森斥资1000万美金为自己请来了天价律师团、顶尖的科学家和刑侦专家为自己辩护,其中也包括了神探李昌钰。最终,就是在审判庭上案件发生了重大反转,而为这场反转起到惊天作用的竟然只是李昌钰博士提出的一只袜子。
首先,便是辛普森声称自己在案发时10点左右独自一人在家睡觉,晚上11点的时候他还预约了司机载他去飞机场。他在当晚就飞到了芝加哥,所以警方们在次日凌晨的时候才会发现他不在家。他要在1个小时内杀掉两名被害人,并且收拾好所有的物品回家与司机碰头,赶往机场,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此外,警方在对各地血迹进行取样的时候使用的是同一副手套,如此一来,命案现场的血迹和辛普森家中的血迹就会造成交叉污染。使用本就沾有被害人血液或辛普森血液的手套检查辛普森家中的物品,以及其车辆中血迹势必会对血样的检测结果造成干扰。
这样的失误本来是警方不应该犯的,但或许是他们过于自信,以为志在必得,而疏忽了采集血样的细节,而且还导致了所有的血迹证据全部作废。倘若这些还不能颠覆“如山的血证”,那么一只染血的袜子起到了奇效。
警方认为,辛普森在当时是穿着这双袜子去了命案现场。但是这只袜子尽管沾有血迹,形状却非常可疑。因为袜子上的两处血迹分别在脚踝的左右两边,而且这左右两边的血迹还是一模一样的。
倘若正常染血,毕竟不会是这种模样,李昌钰认为这只被视为重要证物的袜子上的血迹是人为涂抹上去的。此外,警方的提供的现场照片中,在时间较早的照片里并没有血袜,后来血袜才莫名其妙地出现后来取证的照片里,也就是说这袜子是后来才被认为放上去的。
李昌钰指出的种种证据表明,是有人要陷害辛普森,而最初发现那只血袜、血手套等众多证物的福尔曼警察也遭受到了强烈的质疑。在审问之下,福尔曼警察竟然没有否认自己作假证陷害辛普森的事,当然他也支支吾吾没有承认自己造假。
警方提供的铁证就这样被一样样被推翻,煮熟的鸭子飞了,也让警方们气得牙痒痒,但也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肚里咽。那么,辛普森到底有没有杀害自己的前妻及其朋友呢?相信他在被释放后的诡异一笑很难让人相信他是无辜的,只是真相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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