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清朝的养廉银制度,是雍正年间开始实行的。对于这个制度,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来,最后这个制度的发起,效果并不是很明白,甚至是适得其反。那么到底怎么评价清朝雍正推出的这个“养廉银”制度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从根本上说,对于大部分官僚而言,做官的目的就是求财。做事与收钱,是分而又合的一体两面,实行耗羡归公势必会阻断他们的财路,他们岂能同意?于是便以种种借口和理由加以反对和阻挠。
可是雍正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但反对耗羡归公的人仍然不在少数,而且在朝野内外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这时的雍正就不能不痛下决心,乾纲独断了。他发出上谕,批评持反对意见的大臣,分析了实行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的必要性。并毅然决然地将耗羡归公的政策通行于天下。
当官发财这是传统官僚集团的基本诉求,像朱元璋那样既不提高官员待遇,又以法律和道德来进行打压约束的办法显然是收不到实效的。换句话说,要求全国的官吏都大公无私显然是过于理想化了。
雍正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极力推行养廉银制度,将官场中的那些陋规转变为合法的收入,这样就让官吏盘剥百姓的事情减少到最低,吏治也大为澄清。
从实际情况来看,雍正把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作为整顿吏治和财政的突破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十年之后,即雍正十二年,他也不无得意地说:“自行此法以来,吏治稍得澄清,小民免于扰累,此中利益乃天下所共见。”
因此后世在评价雍正一朝吏治的时候,就有“雍正朝无清官”之说,因为当时官吏都小心谨慎,不敢大肆贪污,人人都成了清官,也就无所谓清官了。
此外,推行火耗归公也给财政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山东、山西、河南等省的财政亏空几年内就全部补完了,并有70多万两的盈余,户部存银康熙末年时只有800万两,而到雍正末年却有6000万两之多。直到现在,很多学者对雍正实行的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都有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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