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宋慈,相信大家也不会很陌生,出生于南宋宋孝宗淳熙13年,也就是公元1186年。宋慈的鼻祖是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初期的宰相宋璟,父亲宋巩曾经担任过嘉州节度推官,也就是一名掌管刑狱方面的官员。在宋慈很小的时候,就深受父亲宋巩的影响,开始对刑狱方面的事情非常感兴趣。
与我们熟知的狄仁杰、包拯等人相比,宋慈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断案高手,国内外的法医界学者普遍认为是宋慈开创了“法医鉴定学”这一学科,是公认的“世界法医学的鼻祖”。
不过,在文学造诣方面,宋慈并无法与宋朝的苏东坡等天才文人相提并论。尽管渴望步入仕途,勤奋苦读,但多次都未能考中进士。
直到南宋宋宁宗嘉定十年(公元1217年),已经31岁的宋慈终于考中了进士乙科,随后就被朝廷分配到了浙江的鄞县前去担任县尉。
让大器晚成的宋慈没有想到的是,正当他即将要前往鄞县走马上任的时候,传来了父亲宋巩病重去世的消息。
因为在古代,人们十分讲究“百善孝为先”,在关键的节骨眼上父亲病逝,宋慈只好暂时放弃鄞县县尉的官职,决定在父亲的墓前守孝三年。
等到宋慈为父亲的三年守孝期结束的时候,自己原先的职位也早就已经被别人顶替了。
六年后,南宋宋理宗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40岁的宋慈终于得到了朝廷的传唤,把他分配到了江西信丰县担任主簿,平时主要负责写写文书,跑跑腿之类的杂事。
不过,宋慈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气馁,反而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在主簿这个位置上做了下去。
公元1239年,年过半百的宋慈被调任广东提点刑狱官,具体负责监督并审核官员有没有及时审理案件,若是遇到疑难杂案,冤假错案等,宋慈这个职务就要亲自过问审理,可以把这个职务理解为如今的司法部门负责人。
直到此时,宋慈才总算与自己从小就很感兴趣的事情打上了交道,但他的这个爱好在当时是非常让人看不起的。
宋慈赴任后,也是不负众望,始终都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尤其是牵涉到百姓们的冤假错案,他都会全力替百姓做主,尽全力破获案件的真相。
宋慈在广东提点刑狱官的位置上不到一年的时间,就破获了200多件在当时看起来十分复杂的案子,而且没有断错过一次案件。
公元1240年,宋慈又被朝廷调任江西提点刑狱官兼赣州知县,一年后再一次调任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官兼大使行府参议官等等。
宋慈身为提点刑狱官,查案办案是自己的职责所在,他的后半辈子也几乎都是在跟各种各样的案件打交道。
宋慈之所以称得上是“世界法医学的鼻祖”,因为他在办案过程当中,独创的各种与众不同的办案手段,甚至直到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依然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办案人员亲临现场
如今,我们在电视中看到的不少警匪剧,例如《重案六组》,听说在哪里发生案件了,马上就会第一时间出动警力前往现场勘察。其实这也是为了保护现场,而且总能够在现场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成为破获案件最为关键的线索。
然而,在宋慈所处的那个年代并不是这样,一旦有人击鼓报案,那时的官员通常都会派人把尸体抬到府衙内查看,根本就不会亲自去案发现场。
官员在府衙里边,也仅仅是通过询问一番与死者相关的人物,最后就把案子草草的了结,以至于在当时出现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而到了宋慈这里,但凡有案件发生,他必定是亲自前往现场。因为他认为观察案发现场,才是破获案件的第一关键因素。
公元1238年的一天,宋慈接到了一起报案:
“城西门外的一个茅草屋着火了,门囗还躺着一具尸体。”
宋慈立即带人赶往现场勘察,经过调查发现,这个泥瓦匠是在自己的家中被烧死的。而当时的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场意外火灾,宋慈却不这么认为,他不顾众人的议论,继续勘察着现场。
突然,一个细节引起了宋慈的注意,在死者的右手边有一个看似像一个未写完的“田”字。正是这个不显眼的细节,让宋慈确定了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死于他杀。
宋慈利用酒和醋的挥发性,将酒和醋倒在地面上,来检验身体地面上有没有血迹出现,以此来判定死者在被火烧之前,是否流过血。
果不其然,地面上呈现出了血迹,也进一步证实了宋慈的判断。
最终,宋慈就是以那个地面上未写完的“田”字,找出了凶手魏府的管家田七。
二、直面开棺验尸
在古代封建社会的那个年代,人们特别忌讳把下葬好的人再给挖出来,不到万不得己,几乎没有人会允许这种做法。
而宋慈就给下属定下一个规矩,在取得家属同意了的情况下,开棺验尸的时候,一律不允许检验的人戴着口罩,因为从棺木里面传出来的某些气味,很有可能就会给案情的侦破带来一定的帮助。
在公元1232年的一天,宋慈遇到了一起疑案:
“当地的一个青年在洞房花烛夜突然去世。”
种种迹象都表明了这个青年是中毒身亡的,当地的县令却一口认定下毒的人就是新娘子。而新娘子在县令的屈打成招下,也认下了毒害亲夫的罪名,而她已经被判处秋后问斩。
当宋慈重新翻阅了这起案件的所有卷宗之后,认为新娘子提供的供词完全不符合常理,况且她也根本就没有杀人的动机,于是决定重新查办。
宋慈将已经下葬的青年挖出来进行开棺验尸,利用银钗验毒,确认是死于中毒无疑。但到底是中的什么毒,让宋慈陷入了一阵沉思。
由于当时民间的文化和民俗原因,是绝对不可能对尸体进行解剖的。
宋慈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找来了一些糯米团子包在布里边,塞到死者的嘴里、鼻子、耳朵等地方。这样一来,体内的一些气体就会往外顶出来,而体内的毒素也会沾染到糯米团子上,但这种方法也是只能验证中了毒,但也无法分辨出是什么毒。
宋慈又仔细检查了死者的肢体部位,他发现两条腿的情况并不相同,左侧的腿明显要比右侧肿胀程度稍微轻一些,而且还发现了左腿上有两个很小的黑色咬痕,直到这个时候,宋慈确定了这个青年是被毒蛇咬伤而身亡。
恰巧的是,隔壁的龚三就是从事的养蛇工作,从而确定了杀人凶手,也给此后的法医学工作者做了一个很好的表率。
三、用昆虫破案
宋慈除了在自身的工作规范之内和行事作风上有所突破之外,他还开创了“法医昆虫学”这一史无前例的学科,也就是利用昆虫专属的特性来进行破案。
公元1240年的一天,也就是宋慈调任江西提点刑狱官兼赣州知县的时候,有人向他报案:
“在田地边发现了有人死亡。”
宋慈迅速带人来到了田地边的现场,在仔细检查了一番之后,发现身上有一处很深的镰刀形伤口,凶器很有可能就是镰刀。宋慈认定这是一起仇杀,完全可以排除了土匪抢劫杀人的可能,因为死者身上携带的钱财并未丢失。
宋慈找来了死者的妻子问话,但从妻子的口中也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只能依靠自己独特的查案方式来破案了。
于是,宋慈命令将村里所有人家的镰刀写上自家的名字后,全部交上来。并给村民们放出话,谁家若是私藏镰刀,说明谁就是凶手,村民们只得将家中的镰刀全部上交。
尽管村民们上交来的镰刀都是干干净净的,丝毫也看不出上面沾有血迹,但宋慈却有着自己的一套侦破技术手段。
宋慈把所有的镰刀放在了地上,并将它们排列整齐,然后就坐在了椅子上等待,前来观看的村民们非常不理解。
等待了一会之后,其中的一把镰刀上招来了越来越多的苍蝇,这正是宋慈想要看到的结果,也证实了那把趴满了苍蝇的镰刀就是害人的凶器。
其实,宋慈使用的这个破案原理非常简单,他正是利用了苍蝇对于血腥和腐败物质的敏感性,人无法看出来镰刀上的血迹,但是苍蝇可以嗅出来。
这起“晒镰案”的告破,也是历史上第一例有文献记载的人类利用昆虫侦破的案件。
或许就连宋慈自己也不会想到,他开创的这一破案手段竟成为了法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就是“法医昆虫学”。
除此之外,宋慈还把自己所有开创的破案手法,结合自己亲手经历过的案例,写成了《洗冤集录》一书,流传至今。
宋慈写这本《洗冤集录》的初衷很简单,就是他自身看到过太多太多的冤假错案,希望这本书能够帮助那些真心断案的同僚们,尽量杜绝冤假错案的再次发生。
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一书,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相关的典籍,从南宋时期到清末时期,历代历代的官府都会把这本书奉为尸伤检验的必读指南。
宋慈虽然是一名朝廷的官员,甚至一度升到了正二品的级别,但由于宋慈开创的这些破案手段,频繁的与死人打交道,导致他的社会地位十分的低下,根本就得不到主流社会的重视,因此在24正史中,几乎看不到任何关于宋慈的相关记载。
就连清朝的纪晓岚大学士奉乾隆皇帝之命编著《四库全书》的时候,也仅仅是在摘要中提到了宋慈的著作,而对于宋慈本人却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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