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中有这样一则饱受争议的故事。第三十七回,刘备打算投奔许都,结果半路上粮食吃完了,便在路过的村庄想要讨点粮食,后来住进刘安家。刘安为了讨好刘备,将自己的妻子杀死,做成餐食奉上,刘备得知后还感动的不行,打算带刘安一同去许都。很多朋友不理解演义中为何安排这样一段故事,刘安杀妻款待刘备究竟是不是真的呢?作者到底是想表达何意?
说到刘安杀妻一事,我们就不得不先讲一讲刘备投宿刘安家时的处境状况。
当时,正是刘备被吕布打败,骑着马向山中逃难,而后在路上见到他账下的幕僚孙乾。刘备在孙乾面前诉苦,直言“老少失散,吾将自尽也。”而孙乾自然不可能让主公消沉下去,为他出谋策划,说:“何不投操?以图后计。”刘备采纳了孙乾的建议,于是“于小路投许都”。
但在半路上,作为一支败军,刘备很快就没有了粮食,于是又进入一个村庄求取粮食。这个村庄正是杀妻者刘安的村庄。
但到了这里,我们不由得好奇,刘安杀掉自己的妻子,从她身上取肉,是为了不让刘备挨饿。那么是不是如果刘安不杀妻,刘备就没有吃的,会被饿死呢?事实不是如此,《三国演义》中写道:“但到处,闻刘豫州,皆跪进粗食。”所以,即便刘安不杀妻取肉,刘备也是不会挨饿的。
可书中的刘安就是杀掉了自己的妻子。当刘备敲开他家的门,进行投宿时,这刘安听说来投宿之人是刘备,激动之心可见一斑。而见到德行高尚的主公,他便想着一定要给刘备吃好。可惜,这天他四处去打猎都没有获得任何猎物。于是他便“杀其妻以食之。”
“杀妻以食”一事本就引人批评。可更加迷惑的操作还在其后。第二日刘备知道昨夜吃的肉食是从刘安妻子身上割下来的之后,竟然只是“痛伤上马,欲带刘安去”?甚至此后曹操在得知这事之后还赐给刘安金百两。
杀掉自己的妻子,取肉给德高望重的主公享用。这是多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当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以后,那么这两个人在长久的时间相处之中便成为了家人。所以刘安的行为正相当于是放弃自己的家人而去表达自己对于“君”的忠心。这样的行为从来便很常见。比如我们常常看见电视剧里演的一个大臣用自己的孩子去替换年幼的皇帝。
但刘安杀妻的行为与那些保护皇帝的大臣的行为相比,实属没有必要,村中明明还有其它人家愿意为刘备献粮,而刘备也还没有走到弹尽粮绝的地步,好歹,他第二日可以“痛伤上马”,他还有一匹马不是吗?
其次,刘安杀妻再怎么有忠君色彩,也实打实的是一件杀人行为。即便他杀的是自己的妻子,即便是为了德高望重的主公。文中写他杀了人,他便是杀了人。而杀了妻子的他,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作为杀人犯而偿命或者是坐牢,反而受到嘉奖。这实在让人不能接受。
我们可以轻易地便推断出作者写此情节是为了描写刘备非常受人爱戴钦佩。但是刘安此时的行为,却远不如介子推为重耳割肉一事令人感动。一个是在危难之中的舍己为人,一个却是因某种虚荣心舍弃自己的妻子,也带着极端的轻视妇女的思想。两者孰优孰劣,一看便知。
总而言之,刘安杀妻一事,很值得批评。
刘安杀妻,就是一件不折不扣的荒唐事,即便它只是小说中作者为了人物形象而写出的一个虚构情节,我们还是必须正视这一情节背后作者一些不那么好的思想。
对于我们这个时代而言,看见《三国演义》中刘安杀妻这一段会得到的信息,除了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刘备在民间深受民众爱戴这一点以外。还能够看见的,是作者身处的那个时代对于人命,人权以及女权的一种漠视。
书中刘安随意杀妻,最后得到褒奖,这体现了当时君主至上的观念。因为目的是为了“君”好,便可以随意杀人,也体现出制度的不平等。而其后曹操奖励刘安金百两,是一种极度轻视妇女的思想,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刘安以后还可以依凭这金百两再娶一个妻子。他原本妻子的生命就如同草芥,甚至成为刘安讨好上位者的垫脚石。
但我们无法单单去责怪作者,他所处那个封建王朝,虽有一定秩序,但现当代所提倡的男女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不存在的。因此,在那样的社会中成长而后产生这样的观念,这样的观念又在在无意识情况下被写入书籍,都是常态。
而当代人们在看见这些偶尔带有封建思想的情节时,能够做的,便是持辩证态度去辨析,再努力将其中的糟粕思想都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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