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的认定,人言人殊。以《春秋》、《左传》为例,二书均始于鲁隐公元年,结尾之年却相差十三年;而周平王东迁,至鲁隐公元年,尚有四十九年的时间差距。
春秋是中国历史上大动荡的时代,也是王室衰微、政权下移的霸权时代。春秋初期约有一百四十余国,到春秋中叶以后,只剩下几十个国家。在这场激烈的兼并与掠夺过程中,以楚、齐、晋、秦四国的势力最为壮大。
春秋霸主虽如长江后浪推前浪,不断更迭,但由于“尊王攘夷”的大旗和国家实力的制约,霸权很难长久为一国所把持。
春秋诸侯宛如走马灯一样,在争霸舞台上热闹非凡。在这样的背景下,春秋时代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亦受到了深远的影响。
经济发展——旧制瓦解,土地私有
春秋是古代生产力发展的突变阶段,中国由青铜器时代迈入了铁器时代。冶铁手工业的出现,使生产力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进而带动了其他手工业的发展。
农业上由于开始使用铁制农具和牛耕技术,使生产力迅速提升,打破了原有的生产关系;商业贸易和城市经济日趋活络,都使“井田制”和“工商食官制”面临冲击,而濒于瓦解;个体农民、私人手工业者、自由商人陆续出现,并形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甚至逐渐影响到战国时代的面貌。
从生产力看,据考证当时已有牛耕技术。人们以坚固耐用的铁制犁耕作,再配合耕牛作为动力,不仅可深耕除草,更可开垦荒地、兴修水利,为农业带来巨大的生产效果。
《东周列国·春秋篇》周平王剧照
从土地制度看,不仅“天子”不再能够控制天下土地,诸侯也不能控制国内土地。有权势者占田地为己有,农奴逃脱到偏远地区垦荒耕种的情形层出不穷。
至此,井田制度已全然瓦解。随着土地私有,各国政府为扩大收入来源,实施了赋税制度改革,以遏止“私田肥于公田”的不公平现象。
齐国实施“案田而税”,亦称“相地而衰”;晋国推出“作爰田”的改革措施;鲁国推行“初税亩”;楚国亦实行“书土田”、“量入修赋”;郑国“作丘赋”;秦国“初租禾”。
这些都是放弃实行久远的“井田制”,而承认“土地私有制”的具体措施。
与此同时,经济商业也在蓬勃发展,原本交易用的货币——海贝,已不敷使用,于是金属铸币开始大量使用;出现了一些富可敌国的大商人,进而打破了原有“工商食官”的制度。如郑国弦高、越国范蠡、孔子弟子子贡等。
人才流动——宗法崩溃,社会解构
西周和春秋前期,处在封建的宗法制度社会体系下,社会中的个人被牢牢地绑在宗法血缘关系的脐带之上,在政治与经济层面中,没有独立的个人风格。在这种背景环境下,人才的流动自由,被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
到了春秋后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升,引发社会关系的震荡与变革,经济结构由宗法本位转变成家族本位;政治结构从依附关系转变成独立人格,为人才流动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结果到了战国时期,贤能之士对当时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如以秦、楚而论,则分别是举用人才、人才外流的最佳诠释。
以秦而言,秦穆公因得百里奚,由余等,并国二十,遂霸西戒;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变法,而“举地千里”;秦惠王用张仪之计而“东散六国之纵;秦昭王举范雎而“蚕食诸侯;到了嬴政时代,任用李斯、蒙骜、王翦等异国人才,终能“振长策而御宇内”,完成一统中国的大业。
以楚而论,地大物博,物产富饶的楚国之所以衰落,人才外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据《左传》、《国语》记载,从楚文王十三年起到楚昭王十年止,楚臣出奔的有:申侯、子哲、蔡朝奔郑;王孙启、析公、贲皇、申公巫臣、雍子、子干奔晋;伍子胥、伯嚭奔吴等等。
这批外流的人才,为楚国带来极大的危害。如王孙启奔晋,晋败楚于城濮;贲皇奔晋,晋败楚于鄢陵;申公巫臣逃晋,献联吴攻楚计,吴不断伐楚,使楚疲于奔命;伍子胥奔吴,和孙武一起,襄助吴王阖闾,五伐楚国,进驻郢都,楚昭王奔随,几乎亡国。
由此可见,人才对于国家的兴衰,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足证招贤、用贤则霸;失贤、弃贤而衰,是千古不易的定律。
学术气氛——百家争鸣,学说蜂起
社会的大动荡从根本上改变了贵族垄断文化、“学在官府”的局面,导致“私学”兴起,使大批新兴地主、商人、平民子弟,都有受教育的机会,进而为学术自由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加之各国君主为成霸业,争相竞揽天下贤士,勉其著书立说,讲学论辩,更替学术自由提供了有利的政治保障。
各家学派相互流动、激荡之下,促进彼此的发展,酝酿成空前未有的学术自由气氛。
以儒、道、墨、法为主的诸子百家,纷纷著书立说,聚众讲学,议论政治,相互驳难,揭开中国文化史最光辉灿烂的一页——百家争鸣。
诸子之中,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强调仁、义、礼、智,提倡积极入世而独树一帜,成为时代的显学,后为历代统治者所重用,形成社会政治的理论基础。
墨家与儒家一样居于显学地位,倡导“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等政治主张,反映春秋时代下层民众的强烈愿望。
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强调无为而治,追求个体价值与精神自由,形成独特、超逸的风格。
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则主张冷静的分析与进化的历史观,主张法、术、势的结合,成为切实有效的政治理论,为后代的封建帝王制度,发挥了巨大作用。
地域文化——风格突出、各领风骚
春秋时期,长期的封建割据、封闭的自然经济、回异的地理环境、独特的各地民俗,使列国文化迈向独立发展的轨道,形成风格各异的区域文化,呈现出千姿百态的文化景观。
当时的中国,可分成四个文化圈,分别是齐鲁、秦晋、楚、中原文化圈。
齐鲁文化,产生于齐鲁大地,是由重礼崇义的鲁文化和自由开放的齐文化相互交融而形成的。
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王室名存实亡,天下争乱,唯在齐鲁之地,尤其是鲁,周礼的保存最为完整。正所谓“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因此华夏文化的重心移至齐鲁。
齐鲁文化因此而具备了正统性、伦理性等特质。影响中国文化的巨匠们,大都诞生于此,如孔、孟、管子、孙武、邹衍等,进而孕育出以鲁儒家为温床的儒家体系。
秦晋文化,可分为具鲜明功利色彩的秦文化和具积极开放、发展的晋文化。
从秦人祖先被西周统治者发配西迁到始皇统一天下,秦人最津津乐道的,无一不是对国计、民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因而表现出了功利实用主义倾向的治国理念。
也因为如此,大批出身微寒却才华出众的非秦人士,才得以进入政治最高层,建功立业,如百里奚、商鞅、张仪、范雎、吕不韦、李斯等人,为秦国的强大和最后一统天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晋文化不仅是法家思想的发源地,而且具备开放发展的文化观。
春秋以后的韩、赵、魏三雄法家人才辈出,如魏国李悝汇编的《法经》,是我国古代首部较完整的法典;韩相申不害为相十五年,“国治兵强,无侵韩者”;还有赵人慎到和援法入儒的荀况,甚至于韩国大思想家韩非,集法家理论于大成;而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更融合了中原文化和北方文化,让中华文化有了崭新的面貌。
《东周列国·春秋篇》秦穆公剧照
秦晋文化,在春秋以后,相互往来频繁,“秦晋之好”为两国友好的最佳诠释。东周以降,秦国虽然偏居西方,不常参加中原盟会,甚至被视为夷狄,但在“独霸西戎”的基础上,锐意向东发展,由于受地形限制和强晋的阻拦,无法称霸中原。
秦和东方诸国的通使聘问虽然不多,但和晋国文化的交流十分密切,因此秦晋文化在风俗上相通之处颇为常见。如两地都强调人民遵守礼法,以国事为重,且在“先王遗风”的熏陶之下,秦晋国君皆具有重礼仪、守信用、开通豁达的性格特质。
楚文化,有宏妙的哲理(如超逸的道家思想)、奇瑰的文学(如庄子的散文、屈原的诗歌)、精美的手工艺、独特的民情风俗,与其他区域的文化交相辉映。因此可以说,春秋战国时代是楚文化的鼎盛期。
中原文化,即周文化。以东迁后的周王朝为中心,包含周遭的郑、卫、曹、陈、许、宋、申等国。
周文化承袭夏、商、周三代的文化遗产。就文化层面而言,这里的文化、艺术较另外三个区域繁荣而进步,但是因为位居中国之中的地略关系,成为大国争霸的焦点。
除春秋初期的郑国之外,其余各国多不强盛。为了在强国夹缝中求生存,出现了不少卓越的政治家和外交人才,是战国纵横家的“发源地”。
春秋在齐鲁文化、秦晋文化、楚文化、中原文化的多方交会下,释放出空前未有的文化光辉,它们彼此以兼容并蓄的恢弘气度,相互吸引、凝聚,才缔造出中华文化中多元又独特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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