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历史百科小编给大家带来汉宣帝的影响力和名气为何远远不如汉武帝呢?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汉宣帝刘询,本名刘病乙。他是戾太子刘据之孙,汉武帝刘彻曾孙。
汉武帝晚年时发生巫蛊之祸,戾太子被奸臣江充害死,汉宣帝流落民间。
武帝临死时,指定幼子刘弗陵为继承人,奉车都尉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
刘弗陵死而无子,霍光最终选定戾太子流落民间的孙子,刘病乙为皇帝。
霍光死后,汉宣帝开始亲政。
在国内,宣帝根据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赏罚,中央公卿大官有空职,就提拔那些政绩优良的地方官担任。这是选贤任能,“是以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
宣帝自幼生长于民间,知道那些苛酷的官吏是如何残害百姓的。于是下诏说:“地方上监狱,如果有罪犯死在其中,必须向中央上告。”还下诏说:“地方上有疑案,移交给廷尉处理,廷尉不能处理的,由皇帝亲自处理。”
每年秋后,宣帝常常斋戒独居在宣室,处理各地疑案,”狱刑号为平矣“。
在国外,宣帝巩固了大汉与乌孙、西域诸国的关系,维护了公主刘解忧家族在西域的影响力。与乌孙、西域一起,多次对匈奴人展开了打击性的军事行动。
匈奴衰弱以后,宣帝扶持呼韩邪成为匈奴大单于。从宣帝时期开始,到西汉灭亡,匈奴一直臣属于大汉,从未发生过叛乱。
从政绩上来看,宣帝无疑是一位明君、能君。
汉武帝一生都没有征服的匈奴人,最终跪在了宣帝的面前。为什么宣帝的影响力和名气,却远远不如汉武帝呢?
《反经》曰:“知人者,王道也;知事者,臣道也。”
荀子曰:“人主者,以官人为能也;匹夫者,以自能为能也。”
提拔贤才,选贤任能,是君主该做的事。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是人臣该做的事。
审查案件、让受审者心服口服,有专门的官员负责,皇帝亲自去做,就不太合适了。
宣帝为了保证狱事公正,还专门设立了廷尉平一职。
涿郡太守郑昌上疏言:“如今圣明的皇帝亲自处理案件,就算不设置廷尉平,狱事也必定归于正道。如果想让后世也享受这种福分,不如更改律令。律令一被更定,百姓就知道该避开哪些犯法的事,奸诈的官吏也无法再作威作福。如今不处理狱事混乱的根本,而设置廷尉平去治理它的末端,等到政治衰败、听狱懈怠之时,廷尉平这个官职,必定会依据自己的权力成为乱首。”
汉宣帝时期,西汉疆域达到巅峰
宣帝没有理会这一上疏。
汉武帝时国家多事,税收繁重,很多贫穷的百姓迫于生计,而去触犯法律。犯法的人太多,只好增订律令。武帝死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法律涉及的条目太多,即便是专门掌管法律的人,也无法看完每一条律令。
所以常常出现各地有各地的断案习惯,相同的罪过被判了不同的刑罚,但是都能从现有的庞大法律中找出断案结果的合理之处。
这掀起了一股腐败之风,只要你有钱,官吏能把死罪断成活罪,能把活罪断成无罪;如果没钱,就会遭到官吏狠狠的报复。
连官吏都无法看完法律的每一例条目,更别说百姓了。百姓不熟悉法律,连自己为什么被判为“犯法”都搞不清楚,只能任由贪官摆布。
只要重新修订律令,百姓就知道怎样避开犯法之事,官吏就无法巧文弄法。
到了宣帝的孙子汉成帝时,“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
法律多达一百多万字,连老官吏都搞不清楚某些律令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宣帝聪察强毅,既聪明,又有手段。如果他肯修定律令,一定可以成功。
可惜的是,宣帝宁愿亲自处理疑案,也不愿修订律令;宁愿被粗枝末节死死缠住,也不愿彻底铲除它们。
宣帝是少有的明君与能君,只可惜他只将繁荣盛世带给自己那一代的子民。他留给后世的唯一贡献,就是降伏匈奴大单于。
对比汉武帝,汉武帝认为匈奴、西羌、朝鲜、百越对后世有威胁,就直接带兵攻打他们。这些敌人有的被灭,有的被打废。
武帝认为丞相权力太大,就设立只忠于皇帝的尚书台,剥夺了丞相的权力;他认为国家税收太少,就发明了盐铁官营,增加税收。
武帝的很多政策都流传到了后世,可以说,中国两千年的封建集权制度,是由他和秦始皇两人发明并完善的。
这就是宣帝比不上武帝的原因,他只追求粗枝末节,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事情。
如果让宣帝的聪明才智彻底发挥,将深深刺痛西汉的各种问题解决,例如:伴随西汉一生的外戚干政问题、伴随西汉半辈子的酷吏治国问题。
可能正是因为宣帝缺少帝王气度,习惯于小民处理粗枝末节的手段,导致他无法撸起袖子,放开双手去干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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