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位官员没有路费回家,为何就被宫刑?感兴趣的读者和历史百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明朝有一个官员,因为没有路费回家,结果被咔嚓一下,割掉了命根子。
这个倒霉的官员叫曾秉正。
明朝初年,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急需大量人才搞建设,读过几年书的曾秉正被推举干了学正,啥是学正?大体相当于地方教育局局长,级别只有区区九级。
后来,朱元璋心血来潮,面向全国搞了个辩论大赛,辩论主题是“天变”,全国官员不论级别大小、官职大小均可参加。
这个曾秉正是个写作小能手,旁征博引,挥挥洒洒,一家伙写了好几万字的文章,内容无非是抨击旧社会的黑暗,歌颂新社会的美好。
老朱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喜上眉梢,看来读书人还是支持我的嘛,不错,不错,这个小伙子不错,要好好重用!
老朱大笔一挥,连升三级,曾秉正做了刑部主事,妥妥的正四品大员,这个官还没当多久,曾秉正又高升了,升任陕西参政,成了三品大员。
曾秉正祖坟冒青烟啦!
曾秉正是个清廉的好官,在地方干得不错,上级信任,百姓称赞,口碑不错,没过几年,朱元璋就把曾秉正调到了身边任职了。
朱元璋成立了一个新部门—通政司,由曾秉正担任司长,这个部门大致相当于办公厅,负责处理奏折、百姓上访等事物,曾秉正相当于秘书长。
曾秉正成了朱元璋的秘书,前途不可限量,混的再不济,水平差一点的,以后也能干个六部部长吧!
可是,曾秉正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的人生偶像是魏征,可他想做魏征,人家朱元璋不想做李世民啊!
曾秉正经常给朱元璋提意见,甚至于朱元璋亲自写的诏书,他也要拿笔改一改。搞得朱元璋雷霆震怒,你曾秉正算老几啊?我写的东西,再烂,再不通顺,那也是圣言,你无权更改。
老朱一怒之下,就把曾秉正赶走了,贬到老家南昌任职去了!
走就走吧,到老家工作也不错啊,天高皇帝远,多自在啊?可是曾秉正不这么想,他被贬了,内心极为不满和愤懑,他要发泄一下,于是临行之前,他做了一件“灭人伦”的事。
啥事呢?
曾秉正借口没有路费,把亲生女儿卖了,卖了五十两银子。曾秉正这事做得够绝、够狠、够无情、够无理取闹。
但朱元璋比他更绝、更狠、更无情、更无理取闹,你曾秉正这样干,不就是想打朱元璋的脸吗?
“来啦,老少爷们们,都开看啊!我辛辛苦苦跟着老朱干了一辈子,结果啥都没捞到,就被老朱一脚蹬啦,我回家连个路费都没有了,只得卖女儿啦!你们评评理,这是人干的事吗?”
很快,老朱就听说了这件事,气的一蹦三尺高,牙齿咬得嘎嘣响,他立即下令将曾秉正捉了过来,判了他拐卖幼女罪,并处以宫刑。
你不是不想要女儿了吗?那你留着下面那玩意也没用了,割掉拉倒!曾秉正就这样子成了太监!
曾秉正真的没钱回家吗?
不至于,曾秉正再清廉,工资再低,至少路费应该是拿得起的,那时候又没飞机,又无高铁,买辆马车能要多少钱啊。退一步讲,就算家底真的放高利贷放飞了,但至少应该有个朋友吧,向朋友借点路费总是没问题的吧!
曾秉正此举就是故意埋汰朱元璋呢,朱元璋割了他其实一点都不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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