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剧《清平乐》中,宋仁宗(王凯饰)励精图治,任用贤能改革弊政。 (资料图/图)
热播电视剧《清平乐》描绘了一个“太平盛世”的宋朝,百姓安康,商业繁荣。剧中的重头戏,是以范仲淹为首的士大夫集团在仁宗庆历年间所推动的改革。学过高中历史的都知道这叫“庆历新政”,裁冗官、整吏治,推行了一年有余。这期间朝堂济济多士,言路畅通,是连宋人自己都羡慕的一段好时光。
但另一方面,不论是宋朝当代人,还是后世史评家,都难以给出类似电视剧中的“盛世”评价,对宋朝的一些差评甚至广为流传。
朱熹说:“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朱熹同时代人蔡戡的看法也类似:“赋敛烦重,可谓数倍于古矣。”清代学者赵翼在比较宋朝与历朝的赋税负担时,也说:“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此宋制之不可为法者也。” 而且他还专门在《廿二史札记》中列《南宋取民无艺》一节,论列南宋刻剥之法。
南宋“取民无艺”,那北宋呢?宋代跨越三百年,前后情况有很大不同,但有一点并没有改变,便是宋政权维系的基础是靠着皇帝与士大夫阶层分享部分权力,优待后者,以换得后者的支持。这便是赵翼所说的“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与此相结合的必然是“重文轻武”的“祖宗家法”。
那么,宋代到底是“大宋万税”的刻剥殆尽的时代,还是商业繁荣的“盛世”,哪种形象更加接近宋代的真实情况呢?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难以在一篇小文中备述,但可以通过观察宋朝的变法管窥一二。
范仲淹引领的吏治改革触动了士大夫阶层的利益,推行一年多之后没能继续深入。图为《清平乐》剧照。 (资料图/图)
北宋两次著名的变法,“庆历新政”与“王安石变法”,经常引得后人聚讼纷纭。宋朝的官僚机构叠床架屋,人员臃肿,禁军与厢军也都有冗兵之弊,官员俸禄和兵饷的支出,成为宋政府无法承受的负担,这个矛盾在仁宗时代便已经很突出。沂州的王伦之乱、京西路的张海之乱,是这一时期波及范围很广的兵变。
范仲淹引领的改革从整顿吏治入手,试图去冗官、裁冗员。但是这种做法的阻力太大,士大夫阶层——宋代最大的既得利益阶层的反弹已经危及政权稳定,于是仁宗叫停了改革。
王安石从另一个角度入手。既然无法动士大夫阶层,那就增加国家的收入,以期达到重新分配收入来缓解社会矛盾的目的。王安石变法诸多措施,其本质都是扩大政府的收入来源,或者提高政府的收税能力,同时调整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分配,达到对整个社会的控制力的增强。
但是问题在于,从技术手段上来说,一个权责不明晰的中世纪政府有可能会实现这样的理想吗?增加政府收入的各种措施会不会演变为新一轮的与民争利?实际上增加的收入是进入了政府预算还是进入了皇室的内库?
一切要到新法中找答案。
青苗法是一种在青黄不接时政府贷款于佃民、丰收后再本息还款的新法,之前民间借贷的利息有时高达200%,政府降到40%-60%(从今天的标准来看依然是高利贷,但当时就是这样的利率)。
从表面上看,政府打击了豪强,扶持了中小农民。但是由于政府权力不受约束,地方官员和胥吏在青苗法的实施中演变为强制摊派,就算不缺钱的农民也要被迫向政府借钱,然后再本息还款。青苗法成为政府稳赚不赔的生意。这样就实质上对富人或中等收入者多征收了一种税。
又如免役法。所谓的“役”,指的是政府的某些公共事业,如:运送官物、管理粮仓、督催赋税、捕捉乡间盗贼等,本来宋朝实行“差役法”。“差役法”规定,这些“役”都是人户按户等的高低轮流无偿为政府服役。但是很多官户是不需要服役的。这就造成了不平等。王安石的改革方向是,按照民户的所有财产将其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按照等级出钱,建立类似于政府公用事业基金,用这个基金再去雇用人力来完成这些公共事业。
这个看起来很美好的构想,其破口依然在于,如何管理这个基金?政府的管理如何受监督?免役钱的摊派在一些地区很快又变成了政府敛财的手段。南宋薛季宣这样评价扭曲之后的免役法“有役不免而钱之出也如故”,相当于政府又平白无故多收了一种税。
王安石以天才的财政创意推行变法,但他似乎没有理解人性的贪婪与欺善怕恶,在缺乏技术手段约束的情况下,变法最终失败。图为《清平乐》剧照。 (资料图/图)
如果从缓解政府财政困难,增加政府收入的角度来看,那么王安石变法是部分成功的。
整个社会的财富通过地方政府的翻云覆雨手,源源不断地被输入到中央政府以及皇室金库,神宗朝的财政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王安石之后乃至南宋政权,已经无法摆脱新法诱人的“捞钱”能力,都沿用了很多新法的措施。在变法实行的初期,确实也起到了一定的调整阶层收入的作用,比如青苗法和免役法对中下层有产者来说并不是坏事。
但是,如果从王安石提出的“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变法理念来看,变法就是彻底失败了。
以现代的眼光来看,王安石的这个理念是典型的西方左派大政府理念,高税收,大公共服务。这个理念包含的理想主义色彩特别吸引人,但是仔细一想,它无法解决一个历史性的技术难题,即一个取得了“天下之财”的中世纪政府,如何能合理地用这些财富?即便在现代国家中,这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关系到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监督。在中央集权的中古中国,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中央政府收入的增长,只能转移为有限的公共服务。更不用说导致的腐败与奢靡,以及中央政府与皇室在财政上的模糊界限……
王安石自己心中也并没有制约权力的想法,他把希望寄托于天子。他认为所有的财权都应该由天子所代表的中央政府把持。在王安石的设想中,宋朝政府应该转型为一个对社会有着绝对控制力的“大政府”,天子处于运筹帷幄之中,既能有效地将社会财富掌握在政府手中,又能有效地将这些财富分配到各项公共事业中。但是,这样的设想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这个掌握如此之大权力的政府,不会因此而扭曲。但结果可想而知,一旦碰到宋徽宗这样自私挥霍的君主,他继承了攫取社会财富的新法,掌握如此巨大的社会财富,最终的结果是巨额的浪费和整个社会的崩溃。
司马光对王安石的评价就是三个字:“不晓事。”尽管王安石有天才的财政创意,这些创意千百年后已经运行于社会生活之中,但“不晓事”就是不懂人性的意思,没有理解人性的贪婪与欺善怕恶,在缺乏技术手段的约束的情况下,就算本意是好的,其结果也会非常可怕。
历史学者包伟民曾经使用“阶层性集权”的概念来理解宋代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他认为,中国传统的中央集权政体结构,不仅造成中央政府独占全国资源的局面,并且使得地方各级政权内部,每一层级都形成上级对下级资源的独占,出现“阶层性集权”现象。
也就是说,在法规许可范围内,地方政权的大多数资源看起来也许被中央所控制,但大量法外操作现象的存在,使得每一级地方政权却又可以将下一级资源尽可能地集中到自己手中。而资源的独占,又必然造成上级部门对资源的浪费,以及下级部门的困窘。最终则必然由民众来承担所有的财政压力。
以盐这一关系到宋财政近三成收入的大宗商品为例。北宋中前期,很多地区的盐业政策为“官搬官运法”。在这种体制之下,地方政府完全挤占了原来自由通商体系下盐商的位置,将盐商打压为非法私盐贩,并利用手中的国家机器对海盐生产者进行人身控制与强制低价收购,又将盐货运输到各个不产盐州军,高价卖出,以此获得巨额利润。卖盐额度无法完成时,更有摊派强卖的举动。各级胥吏的政治前途往往又和卖盐额度的完成与否有关,于是更加变本加厉上下其手,克扣斤两、掺杂泥沙、贬低折偿物价的手段百出。
蔡京的钞盐法使得财政源源不断流向中央,满足了徽宗“丰亨豫大”的盛世幻景。然而却导致地方政府失去盐利,财政陷入窘境。图为《清平乐》剧照。 (资料图/图)
尽管这种榷卖体制损害了盐商、盐民和食盐消费者的利益,但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确实大有帮助,地方州县的用度也赖此解决。而且,对于一些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的地区来说,政府卖盐确实有助于盐货的到达——因为很多偏远地区运输成本的高昂使得盐商很难有动力去贩卖,地方政府的组织力量恰可在此时显现。
但是“官搬官运法”只是让盐利进入了地方政府的口袋,中央政府无法从中分得一杯羹。蔡京执政后,作为王安石新法的继承人,力推盐法改革“钞盐法”,使此法成为此后一百多年宋廷的重要财源。
从本质上来看,钞盐法和官搬官销法相比,政府将自己的一部分利益让渡了出去,而将盐利从地方政府收归了中央。首先,政府认定了部分合法盐商,这些合法盐商通过现钱等方式向中央政府购买盐钞(相当于一种有价证券),凭此盐钞,到指定的海盐生产地区取得盐货与盐引(当然,这种交易是由当地盐场的主管部门的主导监视下完成的)。再然后,盐商凭盐引到指定的地区贩卖盐货。
通过这种方法,宋朝政府部分缓和了与盐商之间的利益矛盾——将一部分盐利让渡了出去,并巧妙地摆脱了政府搬运与售卖盐货的行政成本——现在有着合法盐货的商人将自己承担这些成本;再者,由于盐钞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通过盐钞,宋朝中央政府获得了一种掌握盐商经济命脉与补救其它经济漏洞的金融方法,发行各式各样的盐钞,成为北宋后期政府攫取商人利益的一种手段,南宋后期的政府更是利用盐钞来控制通货膨胀;最后,这一体系大大扩充了中央财政,本来在官搬官销体系下归于地方政府的盐利,通过蔡京改革后的这一精妙系统,源源不断地流向中央,满足了徽宗“丰亨豫大”的盛世幻景。
然而,失去了盐利,地方财政因此陷入了窘境。
盐商希图获得最高的盐利,不惮于铤而走险贩卖私盐;盐民冒着盐场重重的镇压,开始私煎盐货并私下卖给盐商;普通民众则不得不承受层层官吏科卖的质劣价高的官盐,但他们显然更喜欢买质优价廉的私盐;同时,下级官吏则承担着卖盐额的考核与透漏私盐的责任。可以说,这种盐业体制除了满足各级财政的需求以及中央政府的挥霍,各种与盐业相关的人群的切身利益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可谓公私俱困矣!
欧阳修有一首诗,反映了和盐业有关的各种人群的无奈景象:
穴竈如蜂房,熬波销海水。岂知戴白民,食淡有至死。物艰利愈厚,令出奸随起。良民陷盗贼,峻法难禁止。问官得几何,月课烦笞箠。
这首诗描写了盐民的辛劳(熬波销海水)、普通民众获取盐货的不易(食淡有至死),丰厚的私贩利润令私盐贩铤而走险(物艰利愈厚,令出奸随起)以及下层官吏所面临的催课困境(月课烦笞箠),可谓写出了宋代榷盐体制下的苦难众生相。
北宋盐业政策最终导致各种与盐业相关人群的切身利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欧阳修曾在诗中反映这番无奈景象。图为《清平乐》剧照。 (资料图/图)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就尖锐地指出:“今之天下,多有不可为之县,而未有不可为之州;间有不可为之州,而未有不可为之漕。”意思是说,县市省(县、州、漕)三级财政,一级比一级困难。而王安石变法之后花样百出的敛财手段,正加剧了这种中央地方的不平衡,使财富加速向中央集中。
南宋靖康之难之后,国家长期处于战时状态,中央政府只会更加依赖于这样的体制来聚拢财富以备战,地方财政遂陷入了日趋一日的紧张,至南宋后期,所谓“州县赤立”的情况比比皆是。直到南宋末年,中央财政也日趋窘迫,贾似道不得不推“公田法”改革,再次触动士大夫阶层的利益。失去士大夫阶层的支持,宋政权很快在蒙古铁蹄下灭亡了。
对于江南的士大夫、大地主来说,换蒙古人当皇帝,比贾似道当宰相时的公田法要好,在经济上几乎没有什么损失,于是蒙古人在江南也就没有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
现在可以再回过头来看宋朝是不是一个商业繁荣的“盛世”的问题。宋朝经济发达,科技屡有突破,海外贸易额也非前代所能比,皇帝不因言杀人,由士大夫阶层主导的文艺活动也非常活跃。它成为一段被怀念甚至赞美的历史时期,毫无问题。
但是每段历史时期都有它无法摆脱的束缚与局限。以不苛责古人的态度来看的话,王安石“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想,经由蔡京等人的聚敛,实现了前半句,已经是一个前现代政府了不起的成就。至于后半句,如何让天下之财,来供天下之费,也许不是那个时代所能突破的思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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