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讯小说中,有一段描写将浸过被杀头者鲜血的馒头拿去治病的描写,这是鲁迅讽刺当时人们的愚昧麻木。事实上在历史上的英国,虽说没有用血馒头治病的传说,但用死刑犯的尸体治病,用手帕蘸血作为纪念,也成为了一种恶习。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在白厅前被斩首后,围观群众蜂拥上前,拿出手帕蘸血带回家作为纪念。随意说围观砍头不仅在古代中国存在,在国外也是存在的。
英国人以礼貌、彬彬有礼而著称。但是却掩饰不住他们特别喜欢看血腥残暴的场面。历史上在伦敦泰伯恩执行死刑的时候,就会有大量伦敦市民前来围观。为了方便群众的围观,刑场管理机关还专门为此设置了观摩平台。观察台上最好的座位还需要买票入座。根据史料记载,有时候这些座位还供不应求。
而且更神奇的是,人们还可以跟自己老板那里请假,专门抽时间出来去看杀人,而且老板对此也不会拒绝。因为这个原因,英语也有特殊的表达方式,比如“去泰伯恩兜风",意思就是去那里的刑场看杀人。“泰伯恩的庄园领主”指的是刽子手,“泰伯恩的吉格舞曲"指的是行刑人本身。
至于古代人为什么喜欢看砍头,我个人认为国内外的原因都差不多。第一就是好奇心,古代人的娱乐是有限的,看砍头是最刺激的消遣。况且,被斩首的人,至少在官方眼里,是罪大恶极的人,他们的罪行在死前已经广为宣传。看到这样的人头落地,想必对于很多人来说,在满足好奇心的同时,也会有一种幸福的感觉。至于用死者的血和尸体治病、祭祀或是留作纪念什么的,我觉得国内外都一样,属于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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